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关于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三泥资源化处理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关于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三泥资源化处理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 (略) 三泥资源化处理系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 (略) 奎聚街道文昌南路1 (略) 市民之家一楼生态环境1号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附件 |
1 | (略) | 三泥资源化处理系统项目 | (略) 重点监控点内 | 山东海美侬 (略)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 (略) 三泥资源化处理系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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