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
项目名称: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
公示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郑工
联系邮箱:*@*ci-ep.com
地块名称: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
地块面积:50975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黄埔区创新大道东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经济联合社。
旧改实施单位: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道路、林地区域及居民区。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R2/R22/A6)。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科学城(广州)环保 (略) 。
检测单位:广州 (略)
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1)2012年前,目标地块为林地及居民区;(2)2012年至2018年,目标地块西北侧区域居民区逐步开始扩建,逐步有建设新的居民区;(3)2019年目标地块开始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北部修建道路,供车辆通行使用,居民区房屋部分空置,暂停使用,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4)2019年~2022年目标地块于地块东侧及西侧修建2条临时施工道路,供施工车辆和居民日常通行使用,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5)2022年,由于开路,对目标地块进行了平整,目标地块内南侧林地区域有少量平整活动,北部区域未发生变化,仍为林地及空置居民区。林地平整期间大型机械曾停放于地块中部偏北位置;(6)2023年至今,地块保持原状至今。
地块外东侧为林地及农田;南侧为林地及水塘,西侧2022年前为农田及林地,2022年后为创新大道、广州新 (略) ;北侧为枫下村。
潜在关注区域1为地块东侧临近明华涂料厂区域,按照风向,判断地块所处下风向区域,按边界红线内缩20m计算作为潜在关注区域,涉及面积为1600平方米;潜在关注区域2为按边界红线内缩20m计算作为潜在关注区域,结合地块内的居民区区域,通过影像图和矢量数据叠加判断,涉及面积为1448平方米;潜在关注区域3为地块中部偏北机械临时停放区域,通过影像图和矢量数据叠加判断,涉及面积为1243平方米。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范围内典型的污染物主要为广州新 (略) 生产废气中的*酮、六价铬、石油类,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周边企业明华涂料厂地块生产废气中的苯、*苯、邻-二*苯、间,对-二*苯,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机钻孔点位10个,(编号FXS1~FXS10),每个点位采集4~8件样品,共采49件土壤样品;在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FXDZ1和FXDZ2),共采集2件样品,每个点位采集一个表层样品。点位数量,满足国家和地方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中基本要求。
本次调查共在目标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编号FXW1~FXW3,经监测水位后,每个水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一)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的检测,pH值检出范围为6.17~7.36,水分检出范围为3.9~34.8%。
(1)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检测,所有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铅、镉、镍、铜均有检出。通过对比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的汞、砷、铅、镉、镍、铜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汞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0.214mg/kg;砷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8.48mg/kg;铅的检出最大值为76mg/kg;镉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0.70mg/kg;镍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83mg/kg;铜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5mg/kg。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38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27项),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共对地块内点位FXS1-FXS3采集的17件土壤样品加测了*酮,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酮的检出最大值为0.0662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
(1)重金属: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铜、铅、镉和镍均有检出,砷、汞和六价铬未检出。其中铜检出最大值为0.00255mg/L;镍检出最大值为0.00310mg/L;铅检出最大值为0.00210mg/L;镉检出最大值为0.00055mg/L。重金属(铜、汞、砷、铅、镉、镍、六价铬)数据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2)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5.5,水质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浊度的检出范围是60-83NTU,地块内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由于目标地块 (略) 黄埔区周边区域自来水普及,地下水中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目标地块地下水中超筛选值的指标浊度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
(3)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3组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最大值为0.24mg/L,均低于其风险筛选值;
(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4项):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5)*酮: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酮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结果表明,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的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对应的筛选值,根据调查评估流程,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即作为规划用途进行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R2/R22/A6)。进行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项目名称: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
公示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郑工
联系邮箱:*@*ci-ep.com
地块名称: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
地块面积:50975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黄埔区创新大道东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经济联合社。
旧改实施单位: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道路、林地区域及居民区。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R2/R22/A6)。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科学城(广州)环保 (略) 。
检测单位:广州 (略)
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1)2012年前,目标地块为林地及居民区;(2)2012年至2018年,目标地块西北侧区域居民区逐步开始扩建,逐步有建设新的居民区;(3)2019年目标地块开始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北部修建道路,供车辆通行使用,居民区房屋部分空置,暂停使用,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4)2019年~2022年目标地块于地块东侧及西侧修建2条临时施工道路,供施工车辆和居民日常通行使用,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5)2022年,由于开路,对目标地块进行了平整,目标地块内南侧林地区域有少量平整活动,北部区域未发生变化,仍为林地及空置居民区。林地平整期间大型机械曾停放于地块中部偏北位置;(6)2023年至今,地块保持原状至今。
地块外东侧为林地及农田;南侧为林地及水塘,西侧2022年前为农田及林地,2022年后为创新大道、广州新 (略) ;北侧为枫下村。
潜在关注区域1为地块东侧临近明华涂料厂区域,按照风向,判断地块所处下风向区域,按边界红线内缩20m计算作为潜在关注区域,涉及面积为1600平方米;潜在关注区域2为按边界红线内缩20m计算作为潜在关注区域,结合地块内的居民区区域,通过影像图和矢量数据叠加判断,涉及面积为1448平方米;潜在关注区域3为地块中部偏北机械临时停放区域,通过影像图和矢量数据叠加判断,涉及面积为1243平方米。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范围内典型的污染物主要为广州新 (略) 生产废气中的*酮、六价铬、石油类,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周边企业明华涂料厂地块生产废气中的苯、*苯、邻-二*苯、间,对-二*苯,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机钻孔点位10个,(编号FXS1~FXS10),每个点位采集4~8件样品,共采49件土壤样品;在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FXDZ1和FXDZ2),共采集2件样品,每个点位采集一个表层样品。点位数量,满足国家和地方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中基本要求。
本次调查共在目标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编号FXW1~FXW3,经监测水位后,每个水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一)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的检测,pH值检出范围为6.17~7.36,水分检出范围为3.9~34.8%。
(1)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检测,所有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铅、镉、镍、铜均有检出。通过对比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的汞、砷、铅、镉、镍、铜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汞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0.214mg/kg;砷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8.48mg/kg;铅的检出最大值为76mg/kg;镉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0.70mg/kg;镍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83mg/kg;铜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5mg/kg。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38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27项),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共对地块内采集的4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共对地块内点位FXS1-FXS3采集的17件土壤样品加测了*酮,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酮的检出最大值为0.0662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
(1)重金属: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铜、铅、镉和镍均有检出,砷、汞和六价铬未检出。其中铜检出最大值为0.00255mg/L;镍检出最大值为0.00310mg/L;铅检出最大值为0.00210mg/L;镉检出最大值为0.00055mg/L。重金属(铜、汞、砷、铅、镉、镍、六价铬)数据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2)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5.5,水质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浊度的检出范围是60-83NTU,地块内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由于目标地块 (略) 黄埔区周边区域自来水普及,地下水中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目标地块地下水中超筛选值的指标浊度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
(3)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3组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最大值为0.24mg/L,均低于其风险筛选值;
(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4项):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5)*酮: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3组水样品中,*酮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结果表明,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 (略) 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的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对应的筛选值,根据调查评估流程,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即作为规划用途进行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R2/R22/A6)。进行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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