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略)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 思明区财政局

   (略) 思明区建设局 (略) 思明区商务局 (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1日

  思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助力商贸业加速发展。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达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销售额达2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销售额达5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销售额达10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8%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思明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速不低于30%的,按其2024年1-2月营业额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二条 支持软件信息产业提质增效。思明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5%的,按2024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三条 促进 (略) 场。思明区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2024年1-2月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40%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收入排名1-3名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排名4-6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排名第7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四条 推动住宿业提档升级。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收入达4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15%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营业额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15万元;排名第6名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第五条 扶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思明区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达2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按其2024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六条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围绕活力街区、时尚商圈、*骨文文化、女性消费等热点话题,组织各大商圈开展跨年狂欢、区域首展、年度促销、迎新互动、 (略) 集等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主题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消费场景。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服装、汽车、家电、餐饮、超市等消费券,提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第七条 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2.5亿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奖励10万元;增速不低于20%的,奖励8万元;增速不低于15%的,奖励5万元。思明区建筑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达2500万元、5000万元、2亿元、4亿元且增速分别不低于40%、30%、25%、20%的,对企业进行信用通报表扬1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第八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小升规”种子企业培育库,对拟培育“小升规”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开展企业政策辅导、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纳统奖励。同时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第九条 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4年一季度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 (略) 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可与思明区普惠政策叠加,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