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年产2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的《年产2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颍州区三塔集镇徐寨村潘庄。规划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含发酵间、加工间、仓库、陈化间),总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购置翻抛机、破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烘干机、皮带输送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有机肥2万吨。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除尘除臭系统排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混料发酵、陈化工序产生的H2S、NH3和粉碎筛分粉尘以及粉料包装粉尘等。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合理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2月8日


(略) (略) :

报来的《年产2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颍州区三塔集镇徐寨村潘庄。规划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含发酵间、加工间、仓库、陈化间),总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购置翻抛机、破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烘干机、皮带输送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有机肥2万吨。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除尘除臭系统排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混料发酵、陈化工序产生的H2S、NH3和粉碎筛分粉尘以及粉料包装粉尘等。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合理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2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