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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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关于《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目的

项目地块在2020年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以下简称“多规合一”)中为后备林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未对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安排。因无控规覆盖,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效率,特启动《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作。(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以琼中县城镇开发边界及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划定,总面积为1.65公顷。

三、布局与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规划地块用地规模1.65公顷(25亩)。

2.功能定位

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

3.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环卫用地,用地代码为1309,用地面积共1.65公顷。

4.开发强度控制

在满足与地块周边环境相容和主导功能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规划地块容积率≤0.6,建筑限高≤12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5.建筑后退红线控制

因本规划地块为独立建设用地,周边基本均为园地,在满足消防、日照和交通安全且不影响地块建筑地基的前提下,其退让用地边界距离可按5米控制,南侧紧营加线,其建筑退让距离按退道路红线6米执行。

6.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消防、环保、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必须满足相关规范。

7.附属配建设施控制

附属配建设施是指为保障本次项目地块建成之后正常营运必须要配建的设施。结合地块用地性质和规模,除配建附属公共厕所、变配电室、光交箱、门卫室等,其他设施可以区域共享,不再进行强制性要求。

四、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对外交通主要通过本次规划地块南侧营加线往西北延伸与009乡道连接。

  1. 内部交通

为满足生产、管理运输和消防的需要,在厂区内设置站内道路。站内道路设置为环形道路,以满足消防和各种生产及辅助生产物料运输的需求。

3.道路竖向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地块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应处理 (略) 政道路

的高程等关系,合理与其衔接。规划道路车行道最小纵坡0.30%,最大纵坡不得大于8%,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有关规定。

4.停车位配建要求

规划地块配套停车位25个,其中大车车位14个,小车车位11个,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及收集车等环卫车辆停放。

五、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从建设用地东边约 (略) 政给水管网上接管。规划地块主要由琼中水厂供水,水源为百花岭水库,大朗水库和番巾水库作为备用水源。

(2)用水量估算:转运站总用水量总计约9.57m3/d。

(3)给水方式:从市政给水管上引出DN100给水管到达规划地块, (略) 政给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

2.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方式:采用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的管道系统。规划地块雨水采用自然散排方式,经雨水口收集后,沿排水暗管排入场地附近西南侧现状水系。生活污水近期通过污水储水池收集,利用吸污车转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完善 (略) 政污水管道。

(2)排水量估算:转运站及辅助生产区的排水量约为8.75m3/d。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地块用电负荷为211.3KW。规划从东 (略) 政电力管网引10KV线路,采用电力电缆直埋敷设方式沿道路侧敷设进入至地块。

4.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地块从东 (略) 政电信管网接入电缆。

六、综合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消防供水设施:规划消防供水由储存在室外消防水池内的水提供。

消防通道:规划地块共设置两个出入口,东侧出入口供垃圾收集车进入卸料平台,卸完收集的垃圾后再驶出场地。垃圾转运车由西侧出入口进出,在转运平台将收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三亚焚烧厂处理。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9m,回车场长宽不得小于12m。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环形消防车通道、回车场及灭火的操作面。

2.防震规划

规划地块内建筑按基本烈度6度设防,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规划新建建构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并推行设计图纸抗震设防审查,抗震设施建设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强化验收。

七、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地块管控图则




八、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榆中线与环城东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冯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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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目的

项目地块在2020年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以下简称“多规合一”)中为后备林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未对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安排。因无控规覆盖,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效率,特启动《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项??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作。(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以琼中县城镇开发边界及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划定,总面积为1.65公顷。

三、布局与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规划地块用地规模1.65公顷(25亩)。

2.功能定位

琼中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

3.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环卫用地,用地代码为1309,用地面积共1.65公顷。

4.开发强度控制

在满足与地块周边环境相容和主导功能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规划地块容积率≤0.6,建筑限高≤12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5.建筑后退红线控制

因本规划地块为独立建设用地,周边基本均为园地,在满足消防、日照和交通安全且不影响地块建筑地基的前提下,其退让用地边界距离可按5米控制,南侧紧营加线,其建筑退让距离按退道路红线6米执行。

6.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消防、环保、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必须满足相关规范。

7.附属配建设施控制

附属配建设施是指为保障本次项目地块建成之后正常营运必须要配建的设施。结合地块用地性质和规模,除配建附属公共厕所、变配电室、光交箱、门卫室等,其他设施可以区域共享,不再进行强制性要求。

四、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对外交通主要通过本次规划地块南侧营加线往西北延伸与009乡道连接。

  1. 内部交通

为满足生产、管理运输和消防的需要,在厂区内设置站内道路。站内道路设置为环形道路,以满足消防和各种生产及辅助生产物料运输的需求。

3.道路竖向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地块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应处理 (略) 政道路

的高程等关系,合理与其衔接。规划道路车行道最小纵坡0.30%,最大纵坡不得大于8%,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有关规定。

4.停车位配建要求

规划地块配套停车位25个,其中大车车位14个,小车车位11个,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及收集车等环卫车辆停放。

五、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从建设用地东边约 (略) 政给水管网上接管。规划地块主要由琼中水厂供水,水源为百花岭水库,大朗水库和番巾水库作为备用水源。

(2)用水量估算:转运站总用水量总计约9.57m3/d。

(3)给水方式:从市政给水管上引出DN100给水管到达规划地块, (略) 政给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

2.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方式:采用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的管道系统。规划地块雨水采用自然散排方式,经雨水口收集后,沿排水暗管排入场地附近西南侧现状水系。生活污水近期通过污水储水池收集,利用吸污车转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完善 (略) 政污水管道。

(2)排水量估算:转运站及辅助生产区的排水量约为8.75m3/d。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地块用电负荷为211.3KW。规划从东 (略) 政电力管网引10KV线路,采用电力电缆直埋敷设方式沿道路侧敷设进入至地块。

4.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地块从东 (略) 政电信管网接入电缆。

六、综合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消防供水设施:规划消防供水由储存在室外消防水池内的水提供。

消防通道:规划地块共设置两个出入口,东侧出入口供垃圾收集车进入卸料平台,卸完收集的垃圾后再驶出场地。垃圾转运车由西侧出入口进出,在转运平台将收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三亚焚烧厂处理。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9m,回车场长宽不得小于12m。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环形消防车通道、回车场及灭火的操作面。

2.防震规划

规划地块内建筑按基本烈度6度设防,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规划新建建构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并推行设计图纸抗震设防审查,抗震设施建设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强化验收。

七、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地块管控图则




八、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榆中线与环城东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冯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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