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简 (略) :
《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7-*-04-01-*),选 (略) 产业园(武乐园)港城三路与热电一路交汇处西北角,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5′42.881″,北纬23°08′1.94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682.56m2。项目北面邻进园区规划的港城二路,南面紧靠鑫桦、交投、新泓公司,东面紧靠热电一路,北面紧靠园区规划道路热电东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相关的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建设生产线,实现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及100万张高端绿色饰面板,配套产品:年产11000吨脲醛树脂胶、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其中:2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自用、28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外售,100万张高端绿色饰面板、11000吨脲醛树脂胶、8000吨生物质颗粒均自用不外售。主体、辅助工程包括厂房、办公生活区、生物质蒸汽锅炉房、配电房、危废暂存间等,厂房设置浸渍纸生产区、刨花板生产区、生态板生产区、制胶生产区、生物质颗粒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
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于2022年7月20日取得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土方要覆盖、易产尘的土方及物料堆放要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选用经过质量检查部门认证的无毒或低毒装饰材料,减少装修废气中*苯和*醛等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采取其他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三)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的隔油池、沉沙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应合理处置,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弃渣等固体废弃物;包装材料、金属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废旧回收站处置,油漆桶、稀释剂桶、墙体涂料桶、沾有油漆涂料的毛刷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管网。
(六)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油墨调配、印刷、烘干、浸胶应采取密闭操作。
2.浸渍纸生产线浸胶、油墨调配、印刷、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醛、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醛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确保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8m高6#排气筒排放。
3.饰面板(生态板、刨花板)生产工序产生的*醛、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1#排气筒排放。
4.制胶生产工序产生的*醛、氨、非*烷总烃等收集后经“冷凝+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5#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醛、氨、非*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5.饰面板(生态板、刨花板)生产线斜磨、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2#排气筒排放。
6.生物质颗粒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3#排气简排放。
7.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35m高4#排气筒排放。
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由管道引至厨房顶部高空排放。
9.严格落实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VOCs 物料贮存、转移、输送、生产及废气收集系统、VOCs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醛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规定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七)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用于降尘用水及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制胶系统冷却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反应釜及管道清洗水回用于制胶工序,不外排;浸渍纸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制胶废气喷淋塔喷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系统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未营运前,由吸污车运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且周边污水管网均建设完毕,正式营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漏措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八)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九)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废污泥、废印刷辊版、废油墨桶、废油墨、废催化剂、废胶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机油、废导热油、沾有废胶渣、油墨、废矿物油等的废劳保用品及氢氧化钠、*酸的废包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报告表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
2.木质废料、生物质颗粒不合格品成型材料、沉降粉尘、布袋除尘系统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浸渍纸废料、普通废弃包装袋统一 (略) 回收利用,生物质蒸汽锅炉炉渣、粉尘灰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做农肥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十)项目所在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项目须采用集中供热取缔锅炉供热。
(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安装专用电表电线,单独记录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二)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十三)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十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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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简 (略) :
《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7-*-04-01-*),选 (略) 产业园(武乐园)港城三路与热电一路交汇处西北角,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5′42.881″,北纬23°08′1.94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682.56m2。项目北面邻进园区规划的港城二路,南面紧靠鑫桦、交投、新泓公司,东面紧靠热电一路,北面紧靠园区规划道路热电东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相关的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建设生产线,实现年产30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及100万张高端绿色饰面板,配套产品:年产11000吨脲醛树脂胶、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其中:2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自用、2800万张高端绿色家居装饰纸外售,100万张高端绿色饰面板、11000吨脲醛树脂胶、8000吨生物质颗粒均自用不外售。主体、辅助工程包括厂房、办公生活区、生物质蒸汽锅炉房、配电房、危废暂存间等,厂房设置浸渍纸生产区、刨花板生产区、生态板生产区、制胶生产区、生物质颗粒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
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于2022年7月20日取得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土方要覆盖、易产尘的土方及物料堆放要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选用经过质量检查部门认证的无毒或低毒装饰材料,减少装修废气中*苯和*醛等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采取其他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三)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的隔油池、沉沙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应合理处置,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弃渣等固体废弃物;包装材料、金属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废旧回收站处置,油漆桶、稀释剂桶、墙体涂料桶、沾有油漆涂料的毛刷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管网。
(六)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油墨调配、印刷、烘干、浸胶应采取密闭操作。
2.浸渍纸生产线浸胶、油墨调配、印刷、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醛、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醛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确保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8m高6#排气筒排放。
3.饰面板(生态板、刨花板)生产工序产生的*醛、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1#排气筒排放。
4.制胶生产工序产生的*醛、氨、非*烷总烃等收集后经“冷凝+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5#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醛、氨、非*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5.饰面板(生态板、刨花板)生产线斜磨、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2#排气筒排放。
6.生物质颗粒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3#排气简排放。
7.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35m高4#排气筒排放。
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由管道引至厨房顶部高空排放。
9.严格落实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VOCs 物料贮存、转移、输送、生产及废气收集系统、VOCs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醛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规定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七)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用于降尘用水及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制胶系统冷却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反应釜及管道清洗水回用于制胶工序,不外排;浸渍纸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制胶废气喷淋塔喷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系统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未营运前,由吸污车运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且周边污水管网均建设完毕,正式营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产业园(武乐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漏措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八)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九)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废污泥、废印刷辊版、废油墨桶、废油墨、废催化剂、废胶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机油、废导热油、沾有废胶渣、油墨、废矿物油等的废劳保用品及氢氧化钠、*酸的废包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报告表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
2.木质废料、生物质颗粒不合格品成型材料、沉降粉尘、布袋除尘系统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浸渍纸废料、普通废弃包装袋统一 (略) 回收利用,生物质蒸汽锅炉炉渣、粉尘灰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做农肥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十)项目所在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项目须采用集中供热取缔锅炉供热。
(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安装专用电表电线,单独记录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二)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十三)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十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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