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2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1146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2-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2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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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化公司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 | (略)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葛关路268号 | 中国石化集团 (略) | 江苏 (略) | 建设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将拆除的1#硫酸系统产能重新整合,调整3#硫酸系统现有产品比例,将现有的25万吨98%硫酸/105%发烟硫酸调整成98%硫酸9.8万吨、105%发烟硫酸18.94万吨、电子级硫酸1.92万吨(均以100%硫酸计)。利用98%硫酸经烟酸塔吸收SO3后进一步转化为105%发烟硫酸,并以此为原料生产G4级电子级硫酸(105%发烟硫酸蒸发出气体SO3,经纯化后进入电子级硫酸单元)。(二)建设制备纯化系统、吸收系统、超纯水系统、超净空气系统、超纯氮气系统、DCS控制系统、电子硫酸净化等9个部分,配套建设电子级硫酸装置。项目建成后,南化公司硫酸产品产能不增加。 | (一)盐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收集经“微砂高效沉淀+加炭微砂高效沉淀”处理,实验室废水、装置清洗废水、锅炉排水、机泵冷却水、检修废水经“中和+絮凝+沉降”处理后,混合通过现有DW012排放。硫酸尾气处理装置废水经污水综合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现有DW001排放。通过1#硫酸系统的拆除,实现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二)3#硫酸系统产生的吸收塔废气和烟酸塔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水洗+两级除雾”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4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类离心机、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过滤器、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催化剂、废酸泥、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废脱气膜、废树脂、废UF膜,超纯氮气制备产生的废过滤器、废脱氧剂,超纯空气制备产生的废过滤器,洁净区产生的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委外处理。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9日
索 引 号: | *MB*R/2024-1146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2-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2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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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化公司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 | (略) 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葛关路268号 | 中国石化集团 (略) | 江苏 (略) | 建设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将拆除的1#硫酸系统产能重新整合,调整3#硫酸系统现有产品比例,将现有的25万吨98%硫酸/105%发烟硫酸调整成98%硫酸9.8万吨、105%发烟硫酸18.94万吨、电子级硫酸1.92万吨(均以100%硫酸计)。利用98%硫酸经烟酸塔吸收SO3后进一步转化为105%发烟硫酸,并以此为原料生产G4级电子级硫酸(105%发烟硫酸蒸发出气体SO3,经纯化后进入电子级硫酸单元)。(二)建设制备纯化系统、吸收系统、超纯水系统、超净空气系统、超纯氮气系统、DCS控制系统、电子硫酸净化等9个部分,配套建设电子级硫酸装置。项目建成后,南化公司硫酸产品产能不增加。 | (一)盐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收集经“微砂高效沉淀+加炭微砂高效沉淀”处理,实验室废水、装置清洗废水、锅炉排水、机泵冷却水、检修废水经“中和+絮凝+沉降”处理后,混合通过现有DW012排放。硫酸尾气处理装置废水经污水综合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现有DW001排放。通过1#硫酸系统的拆除,实现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二)3#硫酸系统产生的吸收塔废气和烟酸塔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水洗+两级除雾”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4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类离心机、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过滤器、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催化剂、废酸泥、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废脱气膜、废树脂、废UF膜,超纯氮气制备产生的废过滤器、废脱氧剂,超纯空气制备产生的废过滤器,洁净区产生的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委外处理。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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