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孙圩子镇X029(孙祖路)与徐孟路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项目概况: | 租用土地68.76亩,约为45840平方米,作为拌合站临时用地。项目主要建设1条320t/h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800t/h水稳生产线,1条30t/h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机制砂全部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机制砂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筛分,不进行水洗。项目设置机制砂加工区、沥青拌合区、水稳拌合区、料仓、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消防、环保、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0吨机制砂、25.85万吨沥青混凝土及65万吨水稳拌合料的生产能力。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拌合料全部用于徐淮阜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使用。项目于高速公路施工结束后停止生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同时对现场进行清理与生态恢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机制砂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放;燃烧废气、烘干、筛分粉尘经低氮燃烧器+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导热油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沥青罐呼吸、搅拌、成品出料产生的废气经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水稳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风机、破碎机、搅拌机、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和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车辆进出属低噪声源,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车速、禁止鸣笛等进行控制;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主要噪声源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减振、设置隔声间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废石料定期交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大颗粒碎石、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粉尘、沉淀池底泥等定期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02标临时拌合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孙圩子镇X029(孙祖路)与徐孟路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项目概况: | 租用土地68.76亩,约为45840平方米,作为拌合站临时用地。项目主要建设1条320t/h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800t/h水稳生产线,1条30t/h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机制砂全部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机制砂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筛分,不进行水洗。项目设置机制砂加工区、沥青拌合区、水稳拌合区、料仓、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消防、环保、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0吨机制砂、25.85万吨沥青混凝土及65万吨水稳拌合料的生产能力。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拌合料全部用于徐淮阜高速公路宿州段路面工程使用。项目于高速公路施工结束后停止生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同时对现场进行清理与生态恢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机制砂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放;燃烧废气、烘干、筛分粉尘经低氮燃烧器+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导热油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沥青罐呼吸、搅拌、成品出料产生的废气经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水稳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风机、破碎机、搅拌机、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和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车辆进出属低噪声源,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车速、禁止鸣笛等进行控制;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主要噪声源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减振、设置隔声间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废石料定期交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大颗粒碎石、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粉尘、沉淀池底泥等定期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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