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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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新兴县水台镇良田工业园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项目概况:

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水台镇良田工业园 (略) 厂区内,建设 (略) (略) ,项目占地面积35000m2,建筑面积17800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生产车间、1栋单层负压接收仓、2栋单层负压储存仓、1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宿舍楼。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双筒回转窑2台、双轴混合机2台、造粒机2台、箱式喂料机2台、燃烧器2台、小斗挖掘机1台、全密封皮带输送机14台、行吊1台、冷却机2台、辅机设备1台、空气压缩机站1台、电气、仪表、自动化系统1套、尿素溶液储罐1个。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生活污泥*吨/年、陶瓷厂污泥47000吨/年、水煤气200万立方米/年、小苏打10吨/年、熟石灰120吨/年、尿素溶液150吨/年、活性炭38.55吨/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负压接收仓—混合搅拌—储存干化—二次搅拌—造粒—焙烧—冷却—入库称量打包—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轻骨料12万吨。项目员工为52名,内部安排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产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 (略)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全部用于回填建筑物区、场内道路和围墙,不产生土石方弃方。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依托 (略) 的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 (略) 生产线,不外排。生产废水(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每年整池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焙烧烟气、燃料燃烧废气、污泥堆存臭气和食堂油烟等。焙烧烟气、燃料燃烧废气经“窑内SNCR+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雾化喷淋室+水膜喷淋脱硫除尘塔”装置处理后引至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焙(煅)烧炉窑二级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修改单)表4的较严值;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的较严值;铅、汞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重金属、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修改单)表4的限值要求,二噁英参照执行该标准“表5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用焚烧炉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限值”。污泥堆存臭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采取加强洒水喷淋、密闭破碎等抑尘措施;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楼顶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三)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 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品、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雾化喷淋室沉淀池沉渣、脱硫塔沉淀池沉渣和脱硫石膏等;危险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废活性炭粉)、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不合格品、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雾化喷淋室沉淀池沉渣、脱硫塔沉淀池沉渣和脱硫石膏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按《报告表》评价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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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新兴县水台镇良田工业园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项目概况:

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水台镇良田工业园 (略) 厂区内,建设 (略) (略) ,项目占地面积35000m2,建筑面积17800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生产车间、1栋单层负压接收仓、2栋单层负压储存仓、1栋3层办公楼、1栋4层宿舍楼。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双筒回转窑2台、双轴混合机2台、造粒机2台、箱式喂料机2台、燃烧器2台、小斗挖掘机1台、全密封皮带输送机14台、行吊1台、冷却机2台、辅机设备1台、空气压缩机站1台、电气、仪表、自动化系统1套、尿素溶液储罐1个。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生活污泥*吨/年、陶瓷厂污泥47000吨/年、水煤气200万立方米/年、小苏打10吨/年、熟石灰120吨/年、尿素溶液150吨/年、活性炭38.55吨/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负压接收仓—混合搅拌—储存干化—二次搅拌—造粒—焙烧—冷却—入库称量打包—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轻骨料12万吨。项目员工为52名,内部安排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产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 (略)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全部用于回填建筑物区、场内道路和围墙,不产生土石方弃方。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依托 (略) 的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 (略) 生产线,不外排。生产废水(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每年整池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焙烧烟气、燃料燃烧废气、污泥堆存臭气和食堂油烟等。焙烧烟气、燃料燃烧废气经“窑内SNCR+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雾化喷淋室+水膜喷淋脱硫除尘塔”装置处理后引至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焙(煅)烧炉窑二级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修改单)表4的较严值;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的较严值;铅、汞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重金属、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修改单)表4的限值要求,二噁英参照执行该标准“表5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用焚烧炉排放烟气中二噁英类限值”。污泥堆存臭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采取加强洒水喷淋、密闭破碎等抑尘措施;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楼顶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三)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 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品、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雾化喷淋室沉淀池沉渣、脱硫塔沉淀池沉渣和脱硫石膏等;危险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废活性炭粉)、雾化喷淋室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不合格品、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雾化喷淋室沉淀池沉渣、脱硫塔沉淀池沉渣和脱硫石膏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按《报告表》评价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年3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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