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香洲区金鼎镇金凤北路198号 |
建设单位 | (略) 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伟 (略) (略) 高新区金鼎广珠高速东侧、金峰北路西侧,主要开展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规范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因现有工程处理后污泥含水率波动较大,公司现拟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建设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主要 (略) 各水质净化厂污泥的减量化,建设处理规模为150吨/日。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压滤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废气: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噪声: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泥泥饼、废包装材料、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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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香洲区金鼎镇金凤北路198号 |
建设单位 | (略) 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伟 (略) (略) 高新区金鼎广珠高速东侧、金峰北路西侧,主要开展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规范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因现有工程处理后污泥含水率波动较大,公司现拟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建设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深度脱水优化项目,主要 (略) 各水质净化厂污泥的减量化,建设处理规模为150吨/日。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压滤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废气: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噪声: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泥泥饼、废包装材料、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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