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东和医院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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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东和医院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阁街道青岛路17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投资200万元建设“ (略) (略) 项目”,该项 (略) (略) 东阁街道青岛路172号,项目总占地面积607.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7.28平方米,主要建筑为1座门诊楼,企业购置彩超机、诊断床、血常规分析仪、尿常规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诊断仪、心电监护仪等主要设备166台(套),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日就诊20人次, (略) 床位5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含氰废水、含铬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传染性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门诊、病房区、手术、冲洗危废设施及暂存间等)经化 (略) 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气浮+水解+接触氧化+生物滤池,20m3/d)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设计,产生的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臭气、NH3、H2S、*烷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相关标准。厂界臭气、NH3、H2S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院区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医疗废物、污泥(须满足《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相关标准)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阁街道青岛路17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投资200万元建设“ (略) (略) 项目”,该项 (略) (略) 东阁街道青岛路172号,项目总占地面积607.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7.28平方米,主要建筑为1座门诊楼,企业购置彩超机、诊断床、血常规分析仪、尿常规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诊断仪、心电监护仪等主要设备166台(套),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日就诊20人次, (略) 床位5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含氰废水、含铬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传染性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门诊、病房区、手术、冲洗危废设施及暂存间等)经化 (略) 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气浮+水解+接触氧化+生物滤池,20m3/d)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所有与污水的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的构筑物均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为全封闭设计,产生的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臭气、NH3、H2S、*烷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相关标准。厂界臭气、NH3、H2S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院区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医疗废物、污泥(须满足《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相关标准)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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