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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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胜利油田华安 (略) 新春油田移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克拉玛依区

胜利油田华安 (略) (新疆)

乌鲁木齐天辰 (略)

本项目位 (略) 克拉玛依区新春油田范围内已开发区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11.5t/h移动式高压注汽锅炉,配套设置1个14m3排污罐,水处理间1座,50m3储水罐1个并配备1个21.6m3卸水罐,其余配套设施均依托克拉玛依区新春油田范围内已开发区域属地单位。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450万m3/a。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储水罐收集后,拉运至属地单位指定排污点,进入春风二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2

中佳141井、中佳15井和中佳16井勘探钻探项目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勘探事业部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拟建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3口勘探井(中佳141井、中佳15井、中佳16井),钻井进尺13115m,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通过排气管线燃烧后放空,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采出液由专用罐车拉运至92#原油处理站处理;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方罐收集后,拉运至六九区污水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外排;各生活营地设1座容积为40m3防渗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由吸污车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各井场分别设1套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拉运并进行处理;油基岩屑暂存于油基岩屑专用储罐,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3

风城油田风3-风5井区块二叠系风城组油藏扩边区评价井工程

乌尔禾区

(略) 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新疆天合 (略)

拟建项目位于乌尔禾(区)风3-风5井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钻评价井3口(风505井、风506井和风507X井),其中2口水平井(风505井和风506井),1口大斜度井(风507X井),均采用三开井身设计,钻井总进尺11009m,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24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9万元。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乌尔禾钻井队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钻井岩屑随泥浆全部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油基岩屑采用专用方罐进行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压裂返排液排至专用储罐储存,由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机械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油、烧碱废包装袋及废防渗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2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胜利油田华安 (略) 新春油田移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克拉玛依区

胜利油田华安 (略) (新疆)

乌鲁木齐天辰 (略)

本项目位 (略) 克拉玛依区新春油田范围内已开发区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11.5t/h移动式高压注汽锅炉,配套设置1个14m3排污罐,水处理间1座,50m3储水罐1个并配备1个21.6m3卸水罐,其余配套设施均依托克拉玛依区新春油田范围内已开发区域属地单位。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450万m3/a。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储水罐收集后,拉运至属地单位指定排污点,进入春风二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2

中佳141井、中佳15井和中佳16井勘探钻探项目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勘探事业部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拟建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3口勘探井(中佳141井、中佳15井、中佳16井),钻井进尺13115m,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通过排气管线燃烧后放空,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采出液由专用罐车拉运至92#原油处理站处理;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方罐收集后,拉运至六九区污水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外排;各生活营地设1座容积为40m3防渗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由吸污车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各井场分别设1套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拉运并进行处理;油基岩屑暂存于油基岩屑专用储罐,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3

风城油田风3-风5井区块二叠系风城组油藏扩边区评价井工程

乌尔禾区

(略) 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新疆天合 (略)

拟建项目位于乌尔禾(区)风3-风5井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钻评价井3口(风505井、风506井和风507X井),其中2口水平井(风505井和风506井),1口大斜度井(风507X井),均采用三开井身设计,钻井总进尺11009m,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24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9万元。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乌尔禾钻井队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钻井岩屑随泥浆全部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油基岩屑采用专用方罐进行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压裂返排液排至专用储罐储存,由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机械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油、烧碱废包装袋及废防渗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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