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舆情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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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舆情应对方案

2024年2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有关舆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引发的敏感等级以上的舆情。

二、工作原则

舆情应 (略) 局党组统一领导,新闻宣传和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快速预警、持续跟踪,强化指导、协调应对,分级分类、稳妥处置,科学评估、全程可溯的工作原则。

三、舆情分级

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舆情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舆情等级划分为一般舆情、敏感舆情、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四级。省局各处(室、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各级舆情的应对工作。

四、组织领导

责任分工

新闻宣传处负责组织舆情监测、协调处置、评估总结等的归口管理和应急协调。

涉及舆情的处(室、局)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舆情事件的协调处置,草拟回应口径,并做好跟踪及善后等工作。

宣传档案中心负责舆情监测与通报,配合做好回应等工作。

舆情应急统筹机制

新闻宣 (略) 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的工作协调与沟通;协调做好舆情回应方式和时间等工作安排;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的沟通协调;组织舆情监测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与通报; (略) 局新媒体平台,形成联动机制,发布回应内容,积极引导舆论。

五、应急流程

(一)预警通报

1. (略) 局处(室、局)通报的舆情:新闻宣传处组织宣传档案中心等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视情向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通报舆情信息。

2.宣传档案中心监测发现的舆情:宣传档案中心初步判定舆情等级,第一时间报送新闻宣传处,新 (略) 局有关领导和涉及舆情的处(室、局)舆情工作负责人通报舆情,视情将信息传递至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

(二)协调处置?

新闻宣传处商涉及舆情的处(室、局),综合判定舆情等级,依据相关处(室、局)或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情况,分析判断是否需要调整舆情通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

新闻宣传处同步组织舆情监测部门即时跟踪舆情动态,视情编发舆情简报或专报,向涉及舆情的处(室、局)持续通报舆情阶段性进展和整体发展走势,并根据工作需 (略) 局领导。同时启动舆情协调会商机制,通过紧急磋商、专题部署等方式,与有关处(室、局)共同研判舆情进展、妥善进行处置安排。经判定为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报省局领导同意后, (略) 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报送相关情况,争取监测分析、应对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指导与支持。

涉及舆情的处(室、局)和新闻宣传处应迅速研判业务归属,着手调查情况,指导 (略) (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现场秩序控制、现场信息管控等应对处置工作。

(三)舆情回应

1.口径准备

舆情应急回应按照一般舆情、敏感舆情、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四个分级研判和准备口径:

(1)一般舆情由涉及舆情的处(室、局)研判需要回应后, (略) 场监管部门,视情准备回应口径;

(2)敏感舆情经研判需要回应后, (略) 场监管部门,视情准备回应口径;

(3)重大舆情、特别 (略) 局领导同意后, (略) 场监管部门,同步准备回应口径;

(略) 场监管部门回应,由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准备回应口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发布, (略) 局反馈处置结果。

2.审批发布

针对需要进行回应的舆情,按照“快讲事实、慎讲原因、重讲态度、多讲措施”的原则,负责起草回应口径。其中,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的回应 (略) 局领导同意。

根据发布程序要求,同步协调做好舆情回应方式、时间、媒体报道范围等发布层面的工作安排,确保回应稳妥、适度和适时,并持续做好回应后的舆情动态监测与信息反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3.回应时限

对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在调查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和事发原因的基础上,要快速反应,原则上在5小时内发布信息,在24小时内视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或召开新闻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以回应。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回应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 (略) 局回应时限规定办理。如当地宣传、网信部门有回应要求的,从其要求。

2024年2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有关舆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引发的敏感等级以上的舆情。

二、工作原则

舆情应 (略) 局党组统一领导,新闻宣传和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快速预警、持续跟踪,强化指导、协调应对,分级分类、稳妥处置,科学评估、全程可溯的工作原则。

三、舆情分级

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舆情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舆情等级划分为一般舆情、敏感舆情、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四级。省局各处(室、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各级舆情的应对工作。

四、组织领导

责任分工

新闻宣传处负责组织舆情监测、协调处置、评估总结等的归口管理和应急协调。

涉及舆情的处(室、局)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舆情事件的协调处置,草拟回应口径,并做好跟踪及善后等工作。

宣传档案中心负责舆情监测与通报,配合做好回应等工作。

舆情应急统筹机制

新闻宣 (略) 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的工作协调与沟通;协调做好舆情回应方式和时间等工作安排;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的沟通协调;组织舆情监测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与通报; (略) 局新媒体平台,形成联动机制,发布回应内容,积极引导舆论。

五、应急流程

(一)预警通报

1. (略) 局处(室、局)通报的舆情:新闻宣传处组织宣传档案中心等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视情向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通报舆情信息。

2.宣传档案中心监测发现的舆情:宣传档案中心初步判定舆情等级,第一时间报送新闻宣传处,新 (略) 局有关领导和涉及舆情的处(室、局)舆情工作负责人通报舆情,视情将信息传递至 (略) (州)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舆情工作职能的处(科)室。

(二)协调处置?

新闻宣传处商涉及舆情的处(室、局),综合判定舆情等级,依据相关处(室、局)或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情况,分析判断是否需要调整舆情通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

新闻宣传处同步组织舆情监测部门即时跟踪舆情动态,视情编发舆情简报或专报,向涉及舆情的处(室、局)持续通报舆情阶段性进展和整体发展走势,并根据工作需 (略) 局领导。同时启动舆情协调会商机制,通过紧急磋商、专题部署等方式,与有关处(室、局)共同研判舆情进展、妥善进行处置安排。经判定为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报省局领导同意后, (略) 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报送相关情况,争取监测分析、应对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指导与支持。

涉及舆情的处(室、局)和新闻宣传处应迅速研判业务归属,着手调查情况,指导 (略) (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现场秩序控制、现场信息管控等应对处置工作。

(三)舆情回应

1.口径准备

舆情应急回应按照一般舆情、敏感舆情、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四个分级研判和准备口径:

(1)一般舆情由涉及舆情的处(室、局)研判需要回应后, (略) 场监管部门,视情准备回应口径;

(2)敏感舆情经研判需要回应后, (略) 场监管部门,视情准备回应口径;

(3)重大舆情、特别 (略) 局领导同意后, (略) 场监管部门,同步准备回应口径;

(略) 场监管部门回应,由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准备回应口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发布, (略) 局反馈处置结果。

2.审批发布

针对需要进行回应的舆情,按照“快讲事实、慎讲原因、重讲态度、多讲措施”的原则,负责起草回应口径。其中,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的回应 (略) 局领导同意。

根据发布程序要求,同步协调做好舆情回应方式、时间、媒体报道范围等发布层面的工作安排,确保回应稳妥、适度和适时,并持续做好回应后的舆情动态监测与信息反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3.回应时限

对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在调查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和事发原因的基础上,要快速反应,原则上在5小时内发布信息,在24小时内视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或召开新闻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以回应。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回应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 (略) 局回应时限规定办理。如当地宣传、网信部门有回应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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