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 | (略) 歙县北岸镇大阜村 |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山 (略) | 项目拟在歙县北岸镇大阜村建设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项目拟投资18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751.7m2,总建筑面积约4175m2,设置44张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主楼2335m2、辅楼(中医馆)1690m2、景观亭廊、地下室150m2;②水电、给排水、路网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主楼为西医就诊区,建成后年预计接待就诊人次为10000人次;辅楼为中医就诊区,建成后年预计接待就诊人次为15000人次。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范围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土场、临时弃渣场、临时道路等工程均不得占用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在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回用的须经收集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场界设置围墙及临时建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来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项目做好土石方管理,对可回收的固废进行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 (略) 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北岸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岸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池体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定期投放除臭剂,并做好污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做好以上措施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建议靠近道路的一侧全部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确保项目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设置专用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 该项目于2024年2月5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 | (略) 歙县北岸镇大阜村 |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山 (略) | 项目拟在歙县北岸镇大阜村建设歙县北岸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项目拟投资18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751.7m2,总建筑面积约4175m2,设置44张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主楼2335m2、辅楼(中医馆)1690m2、景观亭廊、地下室150m2;②水电、给排水、路网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主楼为西医就诊区,建成后年预计接待就诊人次为10000人次;辅楼为中医就诊区,建成后年预计接待就诊人次为15000人次。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范围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土场、临时弃渣场、临时道路等工程均不得占用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在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回用的须经收集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场界设置围墙及临时建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来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项目做好土石方管理,对可回收的固废进行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 (略) 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北岸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岸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池体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定期投放除臭剂,并做好污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做好以上措施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建议靠近道路的一侧全部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确保项目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设置专用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 该项目于2024年2月5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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