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评定工作的通知
(略) 生态委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在加快建设电网的同时,减轻或消除输变电工 (略) 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市经信局决定开展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略) 在建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含单独的线路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二、依据标准
变电 (略) 住建局《 (略) 绿色标杆工地施工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成住建发〔2023〕96号)规定执行。架空输电线 (略) 经信局《 (略)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成经信能源〔2024〕5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项目所属经信(电力)部门申报绿色标杆工地,提交下列资料:
1.《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见附件1);
2.绿色标杆工地实施情况(对照技术标准要求,每一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均附佐证图片)(见附件2)。
施工单位对所提供工地信息、措施完成情况等备案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区(市)县经信(电力)对申报绿色标杆工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后,符合绿色标杆工地标准的,应在《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中签署同 (略) 经信局复核。
(三)市经信局通过实地或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线上抽查审核并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由市经信局发放“绿色标杆”工地标识,针对架空线路工程每个区(市)县每个工程统一发放“绿色标杆”工地标识,标识应注明起止塔基号。
四、动态管理
(一)对达到绿色标杆工地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享受相关的豁免政策。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施工特点及管理需要,加强工地各项措施的动态管理。
(二)属地经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将绿色标杆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工程项目,加大线上线下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围挡(围墙)、湿法作业、封闭作业、出入口管理等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五、退出机制
(略) 环督办、扬尘办通报,媒体曝光,或监督机构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经现场核实施工现场存在使用未备案运渣车、使用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带泥出门污染道路、场内主要道路积泥严重、大量建渣裸土未覆盖等问题的,自通报、曝光之日起,取消绿色标杆工地资格。取消绿色标杆工地资格后,该项目1个月内不得申报绿色标杆工地。
1.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
2.绿色标杆工地实施情况检查表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日
(略) 生态委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在加快建设电网的同时,减轻或消除输变电工 (略) 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市经信局决定开展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略) 在建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含单独的线路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二、依据标准
变电 (略) 住建局《 (略) 绿色标杆工地施工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成住建发〔2023〕96号)规定执行。架空输电线 (略) 经信局《 (略)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成经信能源〔2024〕5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项目所属经信(电力)部门申报绿色标杆工地,提交下列资料:
1.《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见附件1);
2.绿色标杆工地实施情况(对照技术标准要求,每一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均附佐证图片)(见附件2)。
施工单位对所提供工地信息、措施完成情况等备案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区(市)县经信(电力)对申报绿色标杆工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后,符合绿色标杆工地标准的,应在《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中签署同 (略) 经信局复核。
(三)市经信局通过实地或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线上抽查审核并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由市经信局发放“绿色标杆”工地标识,针对架空线路工程每个区(市)县每个工程统一发放“绿色标杆”工地标识,标识应注明起止塔基号。
四、动态管理
(一)对达到绿色标杆工地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享受相关的豁免政策。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施工特点及管理需要,加强工地各项措施的动态管理。
(二)属地经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将绿色标杆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工程项目,加大线上线下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围挡(围墙)、湿法作业、封闭作业、出入口管理等绿色标杆工地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五、退出机制
(略) 环督办、扬尘办通报,媒体曝光,或监督机构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经现场核实施工现场存在使用未备案运渣车、使用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带泥出门污染道路、场内主要道路积泥严重、大量建渣裸土未覆盖等问题的,自通报、曝光之日起,取消绿色标杆工地资格。取消绿色标杆工地资格后,该项目1个月内不得申报绿色标杆工地。
1. (略) 输变电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表
2.绿色标杆工地实施情况检查表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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