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春雷牧原畜牧饲养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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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春雷牧原畜牧饲养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农环审〔2024〕6号
  
(略) 春雷 (略) :
  你单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环评估【2023】88号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长山堡村二社,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主要建设2栋猪舍、锅炉房、办公用房、储粪间、黑膜发酵池等建构筑物。本项目冬季生活采暖采取电加热,猪舍取暖采用2台0.5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生猪3500头,年出栏生猪7000头。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收集后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发酵后产生沼液春秋季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夏冬季在黑膜沼气池储存,不外排地表水体。养殖区等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和污水,黑膜发酵池、储粪间、干湿分离间密闭处理,采取猪舍通风、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采用火炬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烟囱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猪舍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猪粪便、沼 (略) 新 (略) 制有机肥;病死猪尸由农安县鼎鹏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炉渣及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你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沼气等物质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五、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1月23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 (略) 睿彤 (略)
农环审〔2024〕6号
  
(略) 春雷 (略) :
  你单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环评估【2023】88号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长山堡村二社,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主要建设2栋猪舍、锅炉房、办公用房、储粪间、黑膜发酵池等建构筑物。本项目冬季生活采暖采取电加热,猪舍取暖采用2台0.5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生猪3500头,年出栏生猪7000头。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收集后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发酵后产生沼液春秋季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夏冬季在黑膜沼气池储存,不外排地表水体。养殖区等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和污水,黑膜发酵池、储粪间、干湿分离间密闭处理,采取猪舍通风、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采用火炬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烟囱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猪舍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猪粪便、沼 (略) 新 (略) 制有机肥;病死猪尸由农安县鼎鹏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炉渣及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你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沼气等物质泄漏、火灾或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五、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1月23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抄送: (略) 睿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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