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茶陵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茶发改投〔2023)134号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茶陵县米水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
(略) 场竞争力。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
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等规定,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
决议、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
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茶财函(2023)122号)等相关资
料,同意实施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茶陵县域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脐橙种植示
范基地工程、“茶陵三宝”培育基地工程、集约化育苗基地工程、
精品蔬菜种植基地工程等。
1.脐橙种植示范基地工程。流转土地约2500亩,整地、基
肥、林道等。
2.“茶陵三宝”培育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1500亩,
建设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土地育肥、灌溉系统、排水系统、供
配电系统、检验检测设备、采摘小道、运输通道,以及建设工具
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3.集约化育苗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300亩,建设
智慧连体温室大棚、土地平整与育肥、输水管网、智慧连体温室
大棚,以及建设田间道路和机电等工程。
4.精品蔬菜种植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1500亩,
建设智慧连体温室大棚,建设单体圆拱大棚等。
四、项目单位(法人):茶陵县洣水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505.57万元(其
中工程费用1366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4.71万元、预
备费728.84万元和建设期利息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
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
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
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0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印发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茶陵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茶发改投〔2023)134号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茶陵县米水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
(略) 场竞争力。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
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等规定,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
决议、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
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茶财函(2023)122号)等相关资
料,同意实施茶陵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茶陵县域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脐橙种植示
范基地工程、“茶陵三宝”培育基地工程、集约化育苗基地工程、
精品蔬菜种植基地工程等。
1.脐橙种植示范基地工程。流转土地约2500亩,整地、基
肥、林道等。
2.“茶陵三宝”培育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1500亩,
建设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土地育肥、灌溉系统、排水系统、供
配电系统、检验检测设备、采摘小道、运输通道,以及建设工具
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3.集约化育苗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300亩,建设
智慧连体温室大棚、土地平整与育肥、输水管网、智慧连体温室
大棚,以及建设田间道路和机电等工程。
4.精品蔬菜种植基地工程。流转集中连片耕地约1500亩,
建设智慧连体温室大棚,建设单体圆拱大棚等。
四、项目单位(法人):茶陵县洣水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505.57万元(其
中工程费用1366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4.71万元、预
备费728.84万元和建设期利息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
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
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
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0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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