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长武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咸 (略) 环保能源再生利用中心(二期) | (略) 长武县亭口镇安华村一组 | 咸 (略) | (略) 立恒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武县亭口镇安华村一组。项目占地面积22700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3座封闭式储煤棚(5号棚、6号棚、8号棚)。总投资5019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1万元,占总投资的0.285%。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长武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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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咸 (略) 环保能源再生利用中心(二期) | (略) 长武县亭口镇安华村一组 | 咸 (略) | (略) 立恒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武县亭口镇安华村一组。项目占地面积22700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3座封闭式储煤棚(5号棚、6号棚、8号棚)。总投资5019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1万元,占总投资的0.285%。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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