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2000吨铜件轴套配件成品建设项目 | (略) 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 | (略) (略) | (略) 盛 (略) | 建设一条标准化铜件轴套配件成品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用地面积9471.8平方米,年产铜件轴套配件2000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频炉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浇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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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年产2000吨铜件轴套配件成品建设项目 | (略) 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 | (略) (略) | (略) 盛 (略) | 建设一条标准化铜件轴套配件成品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用地面积9471.8平方米,年产铜件轴套配件2000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频炉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浇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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