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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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山西 (略) 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扩建项 (略) 城区北部、泽州北路东侧,前身为晋城 (略) ,注册成立于2018年5月,成立初期设置床位101张,后于2020年8月变更为晋城新 (略) ,床位数不变。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办〔2023〕29号 (略) (略) ,利用晋城新太行中医医现有建筑、医用设施、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略) (略) 目前按照 (略) 标准建设,原有床位已无法满足需求, (略) 楼5至8层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床位增设至490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2023年8月16日, (略) 人 (略) 政函〔2023〕18号文 (略) (略) 进行了批复。本次环评对“ (略) (略) 扩建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不包括辐射类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城区分 (略) 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为该项目污染物总量进行了核定, (略) 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城环函﹝2023﹞29号文件出具的总量批复要求。

根据山西 (略) 文件《关于<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绿环咨[2024]1号)中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设备,定期喷洒除臭剂,各池体顶部设集气口,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内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医疗废水、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与生活污水,检验科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机预处理,与其余医疗污水、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略) 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絮凝沉淀+消毒”,处理达到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不得 (略) 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废及危废的收集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严格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措施,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 (略) 区内的临时贮存工作,并加强危废暂存、分区堆放和转运管理,保证各项危废最终得到合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根据例行监测报告,院区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略) 本身为特殊敏感建筑,项目通过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来降低外环 (略) 室内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避免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三、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城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城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山西 (略) 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扩建项 (略) 城区北部、泽州北路东侧,前身为晋城 (略) ,注册成立于2018年5月,成立初期设置床位101张,后于2020年8月变更为晋城新 (略) ,床位数不变。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办〔2023〕29号 (略) (略) ,利用晋城新太行中医医现有建筑、医用设施、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略) (略) 目前按照 (略) 标准建设,原有床位已无法满足需求, (略) 楼5至8层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床位增设至490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2023年8月16日, (略) 人 (略) 政函〔2023〕18号文 (略) (略) 进行了批复。本次环评对“ (略) (略) 扩建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不包括辐射类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城区分 (略) 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为该项目污染物总量进行了核定, (略) 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城环函﹝2023﹞29号文件出具的总量批复要求。

根据山西 (略) 文件《关于<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绿环咨[2024]1号)中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设备,定期喷洒除臭剂,各池体顶部设集气口,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内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医疗废水、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与生活污水,检验科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机预处理,与其余医疗污水、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略) 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絮凝沉淀+消毒”,处理达到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不得 (略) 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废及危废的收集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严格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措施,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 (略) 区内的临时贮存工作,并加强危废暂存、分区堆放和转运管理,保证各项危废最终得到合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根据例行监测报告,院区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略) 本身为特殊敏感建筑,项目通过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来降低外环 (略) 室内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避免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三、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城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城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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