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 (略) (略) 项目
2、项目选址
(略) 定西生态科技创新新城起步区,永定西路以南,教育中路以西,科创大道以北,科创三路以东
3、建设内容
长春中医药 (略) (略) 将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三级 (略) 。 (略) 自身的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科研与教学用房,并配套建设必要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医院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步建设”的原则分期进行建设。本项目将紧密围绕“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强化科研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门急诊综合楼、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 (略) 楼、 (略) 综合楼、 (略) 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内容。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98917平方米,地下18728平方米。其中,门急诊综合楼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地上4层,建筑面积 20525 平方米; (略) 楼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0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 (略) 综合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平方米; (略) 楼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2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地下设置一层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液氧站,地上 1 层,建筑面积100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上述建设内容中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 (略) 楼、 (略) 楼为在建建筑,建筑面积 56844.97 平方米;其余建筑全部为新建建筑,建筑面积608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剡主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甘肃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高新雁东路102号17层B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索取,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 (略) (略) 项目
2、项目选址
(略) 定西生态科技创新新城起步区,永定西路以南,教育中路以西,科创大道以北,科创三路以东
3、建设内容
长春中医药 (略) (略) 将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三级 (略) 。 (略) 自身的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科研与教学用房,并配套建设必要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医院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步建设”的原则分期进行建设。本项目将紧密围绕“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强化科研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门急诊综合楼、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 (略) 楼、 (略) 综合楼、 (略) 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内容。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98917平方米,地下18728平方米。其中,门急诊综合楼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地上4层,建筑面积 20525 平方米; (略) 楼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0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 (略) 综合楼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平方米; (略) 楼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2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地下设置一层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液氧站,地上 1 层,建筑面积100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上述建设内容中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 (略) 楼、 (略) 楼为在建建筑,建筑面积 56844.97 平方米;其余建筑全部为新建建筑,建筑面积608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剡主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甘肃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高新雁东路102号17层B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索取,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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