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报告
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报告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用函(2021)147 号)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古浪县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甘肃企飞 (略) 对“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 (略) (略) 古浪县甘肃(武威)国际*港中心区C区。根据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本项目规划面积为33325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2°58"23.422",北纬37°40"3.816",根据调查地块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查阅以及收集的历史卫星影像图,场地历史信息总结如下:地块原用地多年来一直为农用地,本项目建设前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 (略) ;北侧为农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地块历史土地使用情况为农用地,现状为古浪县 (略) 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不存在污染调查地块可能。因此,调查地块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进行后续阶段调查(即现场的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因素的采样监测工作)。本项目用地性质转为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用地是可行的,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情况。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古浪县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用函(2021)147 号)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古浪县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甘肃企飞 (略) 对“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 (略) (略) 古浪县甘肃(武威)国际*港中心区C区。根据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本项目规划面积为33325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2°58"23.422",北纬37°40"3.816",根据调查地块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查阅以及收集的历史卫星影像图,场地历史信息总结如下:地块原用地多年来一直为农用地,本项目建设前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 (略) ;北侧为农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地块历史土地使用情况为农用地,现状为古浪县 (略) 古浪县牛羊屠宰产业孵化园(一期)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不存在污染调查地块可能。因此,调查地块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进行后续阶段调查(即现场的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因素的采样监测工作)。本项目用地性质转为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用地是可行的,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情况。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古浪县 (略)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甘肃企飞 (略)
通讯地址: (略) 凉州区丹阳路汇金广场A座1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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