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岳发改(2023)107号
关于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
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景区周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营造
良好游览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区自然资
源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南岳区南岳
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安全入庙进出口设施等
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1000平方米;建设景区建筑垃圾中
转站、公厕及配套景区驿站10处;景区主要节点景观打造
10000平方米;停车设施提质改造15000平方米,设置停车
位375个,充电桩112个;南岳大庙出入口及周边配套道路
及管线等设施提质改造。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15713.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13.26万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831.58万元,预备费用1364.48万元,建设期利
息7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
政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
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
主题词:工程立项批复
报:区监察委
送: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印发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岳发改(2023)107号
关于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
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景区周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营造
良好游览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区自然资
源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南岳区南岳
大庙景区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岳区南岳大庙景区周边。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安全入庙进出口设施等
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1000平方米;建设景区建筑垃圾中
转站、公厕及配套景区驿站10处;景区主要节点景观打造
10000平方米;停车设施提质改造15000平方米,设置停车
位375个,充电桩112个;南岳大庙出入口及周边配套道路
及管线等设施提质改造。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15713.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13.26万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831.58万元,预备费用1364.48万元,建设期利
息7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
政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
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
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
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
主题词:工程立项批复
报:区监察委
送: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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