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江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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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江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扬州江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环审批〔2024〕04-05号


项目代码:2211-*-89-01-*

关于扬州江 (略) 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州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一、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1座升压站,占地4740m2,升压站内含有检修舱,配电装置舱,二次设备舱等。其中升压站内布置110kV主变(容量100MVA)、110kVGIS、35kV配电装置、SVG、接地变压器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储能、二次设备等。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升压站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升压站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升压站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升压站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升压站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印发



关于扬州江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环审批〔2024〕04-05号


项目代码:2211-*-89-01-*

关于扬州江 (略) 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州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源江都郭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一、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1座升压站,占地4740m2,升压站内含有检修舱,配电装置舱,二次设备舱等。其中升压站内布置110kV主变(容量100MVA)、110kVGIS、35kV配电装置、SVG、接地变压器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储能、二次设备等。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升压站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升压站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升压站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升压站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升压站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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