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瑞德林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始日期公示
珠海瑞德林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始日期公示
珠海瑞德林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始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珠 (略) 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月2日)及调试起始日期(2024年1月21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 (略) 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珠 (略)
建设概况:珠 (略) (略) 金湾区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原1号)厂房,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E113°19′21.48464″、N22°03′5.50880″,瑞德林公司主要从事生物酶液催化工业应用,包括多肽、多糖及核酸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该项目以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进行生产基地项目验收竣工和调试起始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其他公辅设施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其他公辅设施废水统一归为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分为高浓度废水(高COD 且高磷废水、高磷废水)和一般废水,本项目对高 COD 且高磷废水采用“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活性炭纤维膜吸附+熟石灰沉淀”、高磷废水采用熟石灰沉淀等预处理措施处理后再和一般废水混合进入珠海国际健康港医药研发基地污水处理站(珠海金湾生物医药园工业水质净化厂一期)深度处理达标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国际健康港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气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氨气、*醇和臭气,废气成分较单一。针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特点,在干燥、减压蒸馏、超重力精馏等工序的泵后分别增设一级水洗喷淋塔、楼顶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一级酸洗+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的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高度为 25 米的排气筒 FQ1 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工艺生产设备、离心机、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噪声源强约 60~90dB(A)。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均质破胞产生的菌渣、原辅材料废包装袋、纯水制备更换的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磷灰石沉淀,危险废物包括废陶瓷膜、废纳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纤维膜、废超滤膜、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纤维膜、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间空气过滤产生的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的危废仓库中,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固废质破胞产生的菌渣作为废水预处理系统中枯草芽孢杆菌发酵培养基,其他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单位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致电等方式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议公众采用实名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 (略)
公司地址: (略) 金湾区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原1号)厂房
联系人:杜工
电话:*
建设单位:珠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金湾区
备注:
珠海瑞德林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始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珠 (略) 生产基地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月2日)及调试起始日期(2024年1月21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 (略) 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珠 (略)
建设概况:珠 (略) (略) 金湾区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原1号)厂房,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E113°19′21.48464″、N22°03′5.50880″,瑞德林公司主要从事生物酶液催化工业应用,包括多肽、多糖及核酸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该项目以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进行生产基地项目验收竣工和调试起始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其他公辅设施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其他公辅设施废水统一归为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分为高浓度废水(高COD 且高磷废水、高磷废水)和一般废水,本项目对高 COD 且高磷废水采用“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活性炭纤维膜吸附+熟石灰沉淀”、高磷废水采用熟石灰沉淀等预处理措施处理后再和一般废水混合进入珠海国际健康港医药研发基地污水处理站(珠海金湾生物医药园工业水质净化厂一期)深度处理达标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国际健康港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气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氨气、*醇和臭气,废气成分较单一。针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特点,在干燥、减压蒸馏、超重力精馏等工序的泵后分别增设一级水洗喷淋塔、楼顶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一级酸洗+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的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高度为 25 米的排气筒 FQ1 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工艺生产设备、离心机、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噪声源强约 60~90dB(A)。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均质破胞产生的菌渣、原辅材料废包装袋、纯水制备更换的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磷灰石沉淀,危险废物包括废陶瓷膜、废纳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纤维膜、废超滤膜、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纤维膜、废机油和废油桶以及车间空气过滤产生的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的危废仓库中,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固废质破胞产生的菌渣作为废水预处理系统中枯草芽孢杆菌发酵培养基,其他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单位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致电等方式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议公众采用实名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 (略)
公司地址: (略) 金湾区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原1号)厂房
联系人:杜工
电话:*
建设单位:珠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金湾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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