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通许县世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玉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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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通许县世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玉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通许县四所楼镇赵辉村

通许县 (略)

河南嘉 (略)

项 (略) 通许县四所楼镇赵辉村,主要建设肉鸭鸭舍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108万只肉鸭,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掺加微生物除臭剂,封闭集气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排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场区附近沟渠;场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泵送至堆肥车间固液分离设施进行预处理后与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一起进入场区内的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经配套沼液输送系统输送至消纳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池内。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通许县玉皇庙镇南娄洼村

通许县 (略)

河南嘉 (略)

项 (略) 通许县玉皇庙镇南娄洼村,主要建设肉鸭鸭舍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掺加微生物除臭剂,封闭集气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排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鸭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场区附近沟渠;场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泵送至堆肥车间固液分离设施进行预处理后与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一起进入场区内的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经配套沼液输送系统输送至消纳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池内。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通许县 (略) 年出栏108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通许县四所楼镇赵辉村

通许县 (略)

河南嘉 (略)

项 (略) 通许县四所楼镇赵辉村,主要建设肉鸭鸭舍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出栏108万只肉鸭,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掺加微生物除臭剂,封闭集气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排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场区附近沟渠;场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泵送至堆肥车间固液分离设施进行预处理后与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一起进入场区内的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经配套沼液输送系统输送至消纳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池内。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通许县 (略) 年出栏6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通许县玉皇庙镇南娄洼村

通许县 (略)

河南嘉 (略)

项 (略) 通许县玉皇庙镇南娄洼村,主要建设肉鸭鸭舍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掺加微生物除臭剂,封闭集气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排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鸭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场区附近沟渠;场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泵送至堆肥车间固液分离设施进行预处理后与生物除臭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一起进入场区内的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经配套沼液输送系统输送至消纳农田施肥,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池内。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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