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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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10个主项,19个子事项,没有新增或减少的事项,已进驻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9项;行政许可申请2192件,均已受理;行政许可办结2192件,其中审批同意2161件、审批不同意31件。均由本单位实施,并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许可,无受委托实施及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皆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所有许可事项不收取费用并公开办理结果。其中行政事项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办结。本年度完成8家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审批事项,其中2家为自学考试助学培训机构,2家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构外培训机构,4家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科涉及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数共15件。民办中小学校长变更2次,学校更名1次,许可证延期4次,举办者变更1次;随迁小学校长变更3次,地址变更2所,许可证延期15次。

2023年度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数量共118件。其中,变更驾驶员及行驶路线共63件,新办校车共55件。

2023年申请报名教师资格证审批共计1613人,其中通过审批的共计1582人,审批受理时间上半年是6-9月,下半年是9-12月。

根据《 (略) 教育委员会关于2 (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 (略) 中小学学籍管办法》要求,将缓学及休学作为行政审批项目。本年度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410人,其中缓学89人,休学321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年内依托街镇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监管队*完成6次检查工作,重点聚焦培训机构的证照上墙、规范收费、课程设置、人员资质、教材使用、难度进度、安全卫生等,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要求整改落实,并组织专门队*开展“回头看”工作,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教育局开展校车违法学校的约谈,要求涉及校车违法学校及校车租赁单位及时开展校车安全行驶的管理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违法司机进行了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驾驶,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运营教育培训。教育局就违法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校车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校车运营规范安全管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在对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建设的同时,探索采取现代化技术方法拓展渠道,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安装监控并接入到教育局安全中心,实时关注培训机构在落实门口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措施、违规开展培训服务等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使得校车的审批监管效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申请速度快、办理效率高。

2023年教师资格证审批工作依旧采用线上、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开展审核,咨询、审核工作全部由教育人才中心完成,发证由行政中心负责。

五、监督纠正情况

开展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度规范办学评估,有效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规范办学,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 (略) 教委对区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涉及增加培训机构监管专门工作力量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成立松江区校外培训管理中心,协助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开展日常审批与监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尚未正式出台,影响60%左右的校外培训机构无法正常申请办学许可,造成日常监管困难。同时,体育类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已出台设置标准,但总体联评联审工作推进较缓慢,尤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尚未破零。后续一是 (略) 文旅局关于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出台情况,政策落地后及时与区文旅局加强联系沟通,尽快启动联评联审工作。二是进一步与区体育局、区科委研讨,优化机制、简化流程,加快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程。

关于校车使用许可:

问题一:持证校车还不能完全杜绝违章违规现象。违章违规校车主要问题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及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法人治理,加强约谈机制。开展约谈,要求涉及校车违法学校及校车租赁单位及时开展校车安全行驶的管理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违法司机进行了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驾驶,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运营教育培训。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完善通报机制。教育局就违法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校车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校车运营规范安全管理。

三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车的动态检查和监管力度。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合理布局民办学校,强化就近入学,突出源头控制。

问题二:“校车一件事”平台改进意见或建议

一是校车的新办及变更路线和驾驶员都已经实现网上申请及办理的便捷功能,但办理校车驾驶证仍需线下办理,十分不便,希望统一网上办理,办理效率会更加高效。

(略) 校车许可审批平台经常出现学校端已经申请成功,但是审批平台未收到处理信息。

三是审批不通过的学校需重新上传所有材料,如果有修改功能就更加便利了,既能够更加准确的知晓错误内容,又可以更加节约时间,减少反复上传的错误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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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10个主项,19个子事项,没有新增或减少的事项,已进驻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9项;行政许可申请2192件,均已受理;行政许可办结2192件,其中审批同意2161件、审批不同意31件。均由本单位实施,并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许可,无受委托实施及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皆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所有许可事项不收取费用并公开办理结果。其中行政事项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办结。本年度完成8家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审批事项,其中2家为自学考试助学培训机构,2家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构外培训机构,4家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科涉及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数共15件。民办中小学校长变更2次,学校更名1次,许可证延期4次,举办者变更1次;随迁小学校长变更3次,地址变更2所,许可证延期15次。

2023年度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数量共118件。其中,变更驾驶员及行驶路线共63件,新办校车共55件。

2023年申请报名教师资格证审批共计1613人,其中通过审批的共计1582人,审批受理时间上半年是6-9月,下半年是9-12月。

根据《 (略) 教育委员会关于2 (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 (略) 中小学学籍管办法》要求,将缓学及休学作为行政审批项目。本年度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410人,其中缓学89人,休学321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年内依托街镇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监管队*完成6次检查工作,重点聚焦培训机构的证照上墙、规范收费、课程设置、人员资质、教材使用、难度进度、安全卫生等,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要求整改落实,并组织专门队*开展“回头看”工作,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教育局开展校车违法学校的约谈,要求涉及校车违法学校及校车租赁单位及时开展校车安全行驶的管理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违法司机进行了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驾驶,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运营教育培训。教育局就违法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校车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校车运营规范安全管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在对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建设的同时,探索采取现代化技术方法拓展渠道,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安装监控并接入到教育局安全中心,实时关注培训机构在落实门口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措施、违规开展培训服务等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使得校车的审批监管效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申请速度快、办理效率高。

2023年教师资格证审批工作依旧采用线上、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开展审核,咨询、审核工作全部由教育人才中心完成,发证由行政中心负责。

五、监督纠正情况

开展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度规范办学评估,有效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规范办学,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 (略) 教委对区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涉及增加培训机构监管专门工作力量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成立松江区校外培训管理中心,协助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开展日常审批与监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尚未正式出台,影响60%左右的校外培训机构无法正常申请办学许可,造成日常监管困难。同时,体育类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已出台设置标准,但总体联评联审工作推进较缓慢,尤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尚未破零。后续一是 (略) 文旅局关于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出台情况,政策落地后及时与区文旅局加强联系沟通,尽快启动联评联审工作。二是进一步与区体育局、区科委研讨,优化机制、简化流程,加快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程。

关于校车使用许可:

问题一:持证校车还不能完全杜绝违章违规现象。违章违规校车主要问题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及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法人治理,加强约谈机制。开展约谈,要求涉及校车违法学校及校车租赁单位及时开展校车安全行驶的管理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违法司机进行了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驾驶,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运营教育培训。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完善通报机制。教育局就违法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校车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校车运营规范安全管理。

三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车的动态检查和监管力度。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合理布局民办学校,强化就近入学,突出源头控制。

问题二:“校车一件事”平台改进意见或建议

一是校车的新办及变更路线和驾驶员都已经实现网上申请及办理的便捷功能,但办理校车驾驶证仍需线下办理,十分不便,希望统一网上办理,办理效率会更加高效。

(略) 校车许可审批平台经常出现学校端已经申请成功,但是审批平台未收到处理信息。

三是审批不通过的学校需重新上传所有材料,如果有修改功能就更加便利了,既能够更加准确的知晓错误内容,又可以更加节约时间,减少反复上传的错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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