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24号
关于上饶市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24号
饶信发改字〔2024〕24号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请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信州区乡镇交通远输网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2312-*-04-01-*。项目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信州区各乡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拓宽改造农村公路7条,公路全长约约35.3公里,其中:秦峰镇大石至白沙滩改造道路4.9公里、秦峰镇社牌至白石墩改造道路2.1公里、秦峰镇壶桥至*家洲改造道路8.7公里、秦峰镇林山底至沙坞滩改造道路3公里、沙溪镇英塘至白石改造道路4.7公里、沙溪镇向阳至桑家改造道路4.8公里、沙溪镇何家村至英塘村改造道路7.1公里;改造公路桥梁10座,养护工程40公里,主要改造内容为路面拓宽、水泥路面改沥青路面、排水沟、桥梁改造、公路养护等工程;信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16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申请一般债券资金。
六、项目建设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
七、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饶信发改字〔2024〕24号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请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信州区乡镇交通远输网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信州区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项目2312-*-04-01-*。项目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信州区各乡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拓宽改造农村公路7条,公路全长约约35.3公里,其中:秦峰镇大石至白沙滩改造道路4.9公里、秦峰镇社牌至白石墩改造道路2.1公里、秦峰镇壶桥至*家洲改造道路8.7公里、秦峰镇林山底至沙坞滩改造道路3公里、沙溪镇英塘至白石改造道路4.7公里、沙溪镇向阳至桑家改造道路4.8公里、沙溪镇何家村至英塘村改造道路7.1公里;改造公路桥梁10座,养护工程40公里,主要改造内容为路面拓宽、水泥路面改沥青路面、排水沟、桥梁改造、公路养护等工程;信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16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申请一般债券资金。
六、项目建设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
七、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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