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开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开鲁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开鲁县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位谋划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总体谋划、整体推进、统筹调度等工作,及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县委常委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0余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开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略) 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县法治力量参与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开鲁县2023年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供目标指引。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依法治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实地督察工作方案》,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纠正偏差,确保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全县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优化政府职能,发挥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开鲁县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开展自查整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外公示涉企许可清单,实时调整办事指南和流程。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100%,“好差评”体系覆盖33个部门,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逐步实现由分散部门的“小专窗”向综合业务的“大综窗”和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的转变,目前县级已有1400余项业务实现了综合窗口“一网办”,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持续压减行政审批流程,市场、税务、社保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强“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处办12345便民热线工单9380件,响应率为100%。三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开鲁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 (略) 场局关于支持“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开鲁县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窗口,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略) 场公平竞争各类规定。组建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完善企业开办专区,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直通车制度,启动“亮晒评比”系列活动,创新项目两端前置会商、涉企执法“双报备”、涉企服务管家、“三单一函”等机制,最大程度压减审批时限和减少执法天数,实现了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优化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所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针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民主决策,保障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3年公布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 (略) 政府和县人大报送备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3年对全县现行有效的8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最终清理结果为:建议继续有效46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17件。其中,县级人民政府文件48件,建议继续有效31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10件;县级各部门文件32件,建议继续有效15件,废止10件,宣布失效7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制定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制度及行政执法等,邀请法律顾问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诉讼及复议案件15件,法审意见95件,审查合同33个,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严守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报县司法局备案。2023年度共有25个行政执法部门179项检查事项进行备案。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及清理步骤,最终确定法定行政机关36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6家、依法接受委托执法22家,共64家行政执法主体。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开鲁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公布镇场,有执法资格部门、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办理更换执法证件431个,监督证件13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水平,推进全县执法队*建设。四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三张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三张清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梳理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692项,不予处罚事项258项、从轻处罚事项108项、减轻处罚事项109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开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827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五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目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依法应当保留及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目前,全县共梳理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13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49项,保留证明事项397项,取消证明事项31项。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以来,移交县政府办理的人大建议125件,移交县政府办理的政协提案127件。二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活动,支持和 (略)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略) 生效裁判,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法依规将权力清单、工作程序、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体制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19件,审结16件。开鲁县司法局与 (略) 积极探索新路径,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办公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业务水平。在全县初步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250个,县级成立了开鲁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3个镇、场全部组建了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27个,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890余名,今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97件。三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2023年开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指引,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共开展“法律七进”宣传803次。印发了《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台开展线上学法,共有8170人参与网络在线学习。实施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90人,“法律明白人”1251人。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开鲁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开鲁县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位谋划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总体谋划、整体推进、统筹调度等工作,及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县委常委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0余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开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略) 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县法治力量参与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开鲁县2023年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供目标指引。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依法治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实地督察工作方案》,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纠正偏差,确保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全县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优化政府职能,发挥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开鲁县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开展自查整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外公示涉企许可清单,实时调整办事指南和流程。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100%,“好差评”体系覆盖33个部门,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逐步实现由分散部门的“小专窗”向综合业务的“大综窗”和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的转变,目前县级已有1400余项业务实现了综合窗口“一网办”,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持续压减行政审批流程,市场、税务、社保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强“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处办12345便民热线工单9380件,响应率为100%。三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开鲁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 (略) 场局关于支持“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开鲁县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窗口,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略) 场公平竞争各类规定。组建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完善企业开办专区,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直通车制度,启动“亮晒评比”系列活动,创新项目两端前置会商、涉企执法“双报备”、涉企服务管家、“三单一函”等机制,最大程度压减审批时限和减少执法天数,实现了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优化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所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针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民主决策,保障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3年公布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 (略) 政府和县人大报送备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3年对全县现行有效的8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最终清理结果为:建议继续有效46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17件。其中,县级人民政府文件48件,建议继续有效31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10件;县级各部门文件32件,建议继续有效15件,废止10件,宣布失效7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制定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制度及行政执法等,邀请法律顾问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3年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诉讼及复议案件15件,法审意见95件,审查合同33个,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严守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报县司法局备案。2023年度共有25个行政执法部门179项检查事项进行备案。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及清理步骤,最终确定法定行政机关36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6家、依法接受委托执法22家,共64家行政执法主体。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开鲁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公布镇场,有执法资格部门、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办理更换执法证件431个,监督证件13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水平,推进全县执法队*建设。四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三张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三张清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梳理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692项,不予处罚事项258项、从轻处罚事项108项、减轻处罚事项109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开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827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五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目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依法应当保留及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目前,全县共梳理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13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49项,保留证明事项397项,取消证明事项31项。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以来,移交县政府办理的人大建议125件,移交县政府办理的政协提案127件。二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活动,支持和 (略)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略) 生效裁判,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法依规将权力清单、工作程序、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体制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19件,审结16件。开鲁县司法局与 (略) 积极探索新路径,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办公室,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业务水平。在全县初步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250个,县级成立了开鲁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3个镇、场全部组建了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27个,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890余名,今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97件。三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2023年开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指引,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共开展“法律七进”宣传803次。印发了《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台开展线上学法,共有8170人参与网络在线学习。实施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90人,“法律明白人”12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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