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 | 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略) 武清区石各庄镇和黄花店镇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拟投资*.35万元建设“ (略) 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建设项 (略) 武清区石各庄镇和黄花店镇。本项目建设规模150MW,新建风电场1处,场内拟新建26台单机容量为5.76MW风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储能系统。风机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200m,占地为541.3m2/台,风机总占地面积1.41hm2。升压站内设置2台90MVA主变升压至110kV,配置22.5MW/45MWh储能装置,升压站及配套储能系统占地面积1.51hm2,项目合计永久占地2.92hm2。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场地开阔,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基础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无外排。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和化粪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建设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 运营期:风力发电机、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选择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存放, (略) 集中清运。运营期:锂离子蓄电池更换的废电池属于一般固废,暂存后交由电池回收单位处理,维修时更换的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库中,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入升压站内的事故油池,委托危险废物处理专业单位进行处置。 5.电磁 合理设置变压器位置,控制设备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电气设备端子处设置有多环结构的均压环,主变低压侧进线采用封闭母线,同时选择合适的设备间连接方式及相应金具结构。 6.生态 施工期:避让鸟类迁徙繁殖期施工,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前对表土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原地貌进行恢复。运营期:加强人员管理,避免踩踏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做好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工作,未成活地块及时进行补种。 | / | 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 | 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略) 武清区石各庄镇和黄花店镇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拟投资*.35万元建设“ (略) 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建设项 (略) 武清区石各庄镇和黄花店镇。本项目建设规模150MW,新建风电场1处,场内拟新建26台单机容量为5.76MW风电机组、1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储能系统。风机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200m,占地为541.3m2/台,风机总占地面积1.41hm2。升压站内设置2台90MVA主变升压至110kV,配置22.5MW/45MWh储能装置,升压站及配套储能系统占地面积1.51hm2,项目合计永久占地2.92hm2。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场地开阔,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基础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无外排。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和化粪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建设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 运营期:风力发电机、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选择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存放, (略) 集中清运。运营期:锂离子蓄电池更换的废电池属于一般固废,暂存后交由电池回收单位处理,维修时更换的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库中,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入升压站内的事故油池,委托危险废物处理专业单位进行处置。 5.电磁 合理设置变压器位置,控制设备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电气设备端子处设置有多环结构的均压环,主变低压侧进线采用封闭母线,同时选择合适的设备间连接方式及相应金具结构。 6.生态 施工期:避让鸟类迁徙繁殖期施工,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前对表土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原地貌进行恢复。运营期:加强人员管理,避免踩踏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做好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工作,未成活地块及时进行补种。 | / | 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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