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正在组织开展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二)规划范围: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分为城南片区和循环经济产业片区两个部分,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61.86公顷,其中:
城南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南漳县主城区南侧,蛮河西岸,分为南北两区。北区位于龙华大道、 (略) 厂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3.91公顷;南区用地范围东至规划城南支十五路,南至规划城南横二路,西至规划襄钛路,北至万福山陵园以南,规划用地面积约80.65公顷。
循环经济产业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南漳县武安镇镇区东南侧,跨黑河两岸,用地范围东至规划经四路、兴发一路,南至规划纬四路和兴川路,西至规划川发路和经一路,北至规划纬一路和兴园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47.30公顷。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5-2035年。
(三)规划定位:在充分保护利用周边生态资源的前提下,将园区打造成以“一钛二磷三钙四精五煤”为主要产业发展 (略) 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略) 化工产业聚集区,南漳县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园区环境空气中TSP、PM10、SO2、NOx、氟化物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苯、*苯、二*苯、TVOC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浓度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蛮河在园区城南片区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蛮河在园区循环经济产业片区各监测指标除第三季度W5断面(武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BOD5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区地下水监测各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土壤现状良好,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区域内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类别要求。
三、规划实施不良环境影减缓对策或措施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总体一致,规划思路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总体相符。规划的实施也会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水、废气排放会影响区域水、大气环境,以及固体废物、噪声排放等不良影响。
通过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缓或避免,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加强园区企业废气治理,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倍量或减量替代, (略) 和南漳县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行动。入园企业废气排放要严格按照各行业的国家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露、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
(二)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入园企业应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一水多用、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废水处理处置方案。园区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提高重复利用率。对于初期的雨水依据建设的面积推算暴雨期的初期雨水设计量设计生产区内的雨水收集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生产车间地面设置导流槽或者排水沟,建设收集池收集清洗废水,避免清洗废水在生产车间内外地面漫流。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或措施
入驻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装置区应采用防渗材料铺设,生产装置及罐区不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避免通过地表径流形式污染周边土壤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
(四)噪声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入园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声源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类别标准。
(五)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
多措并举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与工业园周边园区和建材企业衔接协同,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
(六)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园区加强环保应急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园区三级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应急演练;要求入园企业加强对储罐、管网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循环经济产业片区黑河两岸雨水管网排口处设置应急事故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有关或关注本地区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反馈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情况。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请事先告知规划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前往。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方式:0710-*
地址:南漳县涌泉工业园凯骑办公楼二楼
(二)环评单位:武汉智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7-*140@qq.com
联系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
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次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盖章)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正在组织开展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二)规划范围: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分为城南片区和循环经济产业片区两个部分,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61.86公顷,其中:
城南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南漳县主城区南侧,蛮河西岸,分为南北两区。北区位于龙华大道、 (略) 厂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3.91公顷;南区用地范围东至规划城南支十五路,南至规划城南横二路,西至规划襄钛路,北至万福山陵园以南,规划用地面积约80.65公顷。
循环经济产业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南漳县武安镇镇区东南侧,跨黑河两岸,用地范围东至规划经四路、兴发一路,南至规划纬四路和兴川路,西至规划川发路和经一路,北至规划纬一路和兴园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47.30公顷。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5-2035年。
(三)规划定位:在充分保护利用周边生态资源的前提下,将园区打造成以“一钛二磷三钙四精五煤”为主要产业发展 (略) 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略) 化工产业聚集区,南漳县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园区环境空气中TSP、PM10、SO2、NOx、氟化物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苯、*苯、二*苯、TVOC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浓度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蛮河在园区城南片区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蛮河在园区循环经济产业片区各监测指标除第三季度W5断面(武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BOD5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区地下水监测各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土壤现状良好,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区域内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类别要求。
三、规划实施不良环境影减缓对策或措施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总体一致,规划思路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总体相符。规划的实施也会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水、废气排放会影响区域水、大气环境,以及固体废物、噪声排放等不良影响。
通过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缓或避免,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加强园区企业废气治理,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倍量或减量替代, (略) 和南漳县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行动。入园企业废气排放要严格按照各行业的国家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露、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
(二)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入园企业应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一水多用、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废水处理处置方案。园区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提高重复利用率。对于初期的雨水依据建设的面积推算暴雨期的初期雨水设计量设计生产区内的雨水收集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生产车间地面设置导流槽或者排水沟,建设收集池收集清洗废水,避免清洗废水在生产车间内外地面漫流。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或措施
入驻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装置区应采用防渗材料铺设,生产装置及罐区不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避免通过地表径流形式污染周边土壤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
(四)噪声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或措施
入园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声源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类别标准。
(五)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
多措并举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与工业园周边园区和建材企业衔接协同,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
(六)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园区加强环保应急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园区三级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应急演练;要求入园企业加强对储罐、管网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循环经济产业片区黑河两岸雨水管网排口处设置应急事故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有关或关注本地区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反馈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情况。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请事先告知规划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前往。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方式:0710-*
地址:南漳县涌泉工业园凯骑办公楼二楼
(二)环评单位:武汉智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7-*140@qq.com
联系地址: (略) 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
湖北南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次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盖章)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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