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受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为项目建设更好实施,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
2、涉及地点:东范村、仝家村、西范村、冯家铺村、河东许村、洼里宋村、无棣县公路局、五里堡村、北关村、霍三里村、李八里村、吴八里村、徐家庙村、杨三里村。
3、土地面积:总用地规模25.9304公顷,其中农用地23.1593公顷,建设用地2.771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能否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能否及时支付,征地过程中能否正面引导舆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对实施本项目土地征迁是否赞成。土地征迁是否对周围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对拟建项目土地征迁的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方式向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受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为项目建设更好实施,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棣县智能电气装备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用地项目
2、涉及地点:东范村、仝家村、西范村、冯家铺村、河东许村、洼里宋村、无棣县公路局、五里堡村、北关村、霍三里村、李八里村、吴八里村、徐家庙村、杨三里村。
3、土地面积:总用地规模25.9304公顷,其中农用地23.1593公顷,建设用地2.771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能否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能否及时支付,征地过程中能否正面引导舆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对实施本项目土地征迁是否赞成。土地征迁是否对周围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对拟建项目土地征迁的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方式向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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