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婉欣、郑琳琳、郑芬芬私人住宅楼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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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婉欣、郑琳琳、郑芬芬私人住宅楼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郑婉欣、郑琳琳、郑芬芬向我局提出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对 (略) 吉阳区榕根开发小区一区私人住宅楼的平面功能及外立面造型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一至五层平面图中A轴和D轴处阳台,外墙外移至阳台栏杆处;

二、取消电梯,原电梯井调整为采光井;

三、减小空调外机机位宽度,空调外机改为上下布置。

上述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2586.04平方米调整为2569.48平方米,减少16.5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由469.10平方米调整为455.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2116.94调整为2114.46平方米。建筑高度、建筑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8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吉阳区政府兆龙北路岭仔小组9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规划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黎经立。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变更前后总图

3.变更前后效果图

4.变更前后局部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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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婉欣、郑琳琳、郑芬芬向我局提出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对 (略) 吉阳区榕根开发小区一区私人住宅楼的平面功能及外立面造型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一至五层平面图中A轴和D轴处阳台,外墙外移至阳台栏杆处;

二、取消电梯,原电梯井调整为采光井;

三、减小空调外机机位宽度,空调外机改为上下布置。

上述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2586.04平方米调整为2569.48平方米,减少16.5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由469.10平方米调整为455.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2116.94调整为2114.46平方米。建筑高度、建筑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8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吉阳区政府兆龙北路岭仔小组9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规划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黎经立。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变更前后总图

3.变更前后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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