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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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校、 (略) 校、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 (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过程管控,提高培训质量,现将《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贵人社规〔2020〕1号)等相关要求,为进 (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培训质量,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原则

(略) 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原则:公开遴选、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工种或承接任务的培训机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遴选范围

(一) (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得开展职业培训所需办学许可证、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 (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各类职业培训 (略) 校。

三、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的办学许可证且职业培训资质在有效期内,并 (略) 的备案手续。
  2. 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 每个培训工种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2名兼职教师。

(四)熟悉自治区、 (略) 、 (略) 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五)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且缴费正常。

(六)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八)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自治区、 (略) 、 (略) 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九)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公开遴选,遴选前在“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及“桂平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略) 校、培训机构根据公告要求,按时提供遴选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度遴选资格。

(三)初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股室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履行告知义务。

(四)现场评审

评审程序: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对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培训后跟踪服务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资格审查、现场评估、综合评审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评审接受监督。

(五)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资格初审、现场评审、考核评估结论,综合评分达80分及以上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即予认定为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对综合成绩未达80分,或未参与遴选的技工、 (略) 校或培训机构,设立评估期,在评估期内可申请不超过5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评估申请,评估分达80分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纳入当年度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分未达80分的,年度内不再予以开班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遴选资格(已经遴选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评审资格的。

2.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和巡察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4.其他原因应当予以限制的。

(二)有意承担年度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工作人员及现场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在遴选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明确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在遴选工作中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略) 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2.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自评表

附件1


(略) 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批准设立部门


办学许可证号码


许可证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万元)


机构法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遴选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审批地办学场地规模

自有场地(㎡)

租赁场地(㎡)

租赁期限(年)

理论教室(间)

理论教室面积(㎡)

实操教室(间)

实操场地面积(㎡)








(二)申报参加遴选工种(含创业培训)

序号

遴选工种名称

培训等级

专职教师姓名

兼职教师姓名

管理教师姓名

上一年度培训并取得证书人数

1







2







3







4







5







培训机构
报名承诺

本机构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遴选资料、培训成效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本次遴选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培训机构(签章):
年月日

初审意见

符合遴选条件,通过报名初审。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表报名时单独提交,正反面打印。

附件2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自评表

培训机构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一、基础扎实(10分)

(一)基础资料完备

本项为基本要求,须按规定格式及时填报。

1. (略) 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2)(法人签字、机构盖章)。
2.上一年度年审报告(技工、 (略) 校不用提供)。
3.学校简介(简单介绍学校情况)。


(二)服从管理、沟通顺畅(10分)

由人社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根据上年度培训机构工作配合度进行打分。

1.按时按质报送培训计划、开班材料、合格人员花名册等材料及按要求完成平时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得10分。
2.延时报送1次扣1分。超过三次催促仍不配合报送或报送材料敷衍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3分。
3.报送材料质量差,超三次整改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二、资质过硬(20分)

(一)实训设施设备完善(10分)

1.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运行良好,数量充足(叉车每个班至少2台;养老护理员设备每个班至少5套;其他工种设备至少满足2人一组使用,即至少25套)的,得10分。
2.设施、设备仅能满足基本实训要求的,得5分。
3.设施、设备陈旧,如砧板发霉发黑、电工设备有漏电等不安全情况、直播照明灯不亮、育婴娃娃爆线严重等;数量不足的,一票否决。

根据申报工种提交设施设备清单,附工位及设备照片。
注:根据所提交工种数确定年 (略) 内开展培训的工种,未提交设备清单的工种,不可在年度内开展。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相关工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师资完备(10分)

1.教师资质合格,所有教师资质达到要求的,得5分。教师资质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所提交工种数确定年 (略) 内开展培训的工种,未提交师资的工种,一票否决。
2.专职教师资质过硬,专职教师3人及以上获技师及以上资格的,得2分;1-2人得1分,否则不得分。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为所有专职教师依法参保的(返聘已领取退休待遇教师视为已参保),得3分;专职教师未全部参保不得分。无专职教师参保的,一票否决。

1.教师(含专兼职)汇总表,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汇总表内容:序号、教师姓名、身份证号、教学工种、学历、专业技术等级、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级、专/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社保等。)
2.根据申报工种,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专、兼职教师资质材料: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职老师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予以佐证;兼职老师需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予以佐证。
注:每个工种至少2个专职教师、2个兼职教师。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每名教师不超过3个工种的教学,兼职教师签约机构不超过3家。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相关工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三、管理规范(30分)

(一)教学管理规范(10分)

1.由评审组根据培训班期统计表抽查其中1个班期的培训补贴台账资料,培训班台账完整、与系统信息一致得5分,有台账但信息不一致得2分,无台账则不得分。
2.检查带班老师是否有同时带多个培训班的情况,若无得5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不能超过2个班),若有则不得分。

1.提供上年度所有培训班期统计表(含班期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工种、参加人数、考试人数、补贴人数、带班教师等信息),用于评审组抽查台账、核查带班老师情况。
2.台账仅需提供评审组抽检的班期。
3.每个培训班均有至少1名跟班、带班老师(非上课教师),负责对该培训班的管理。


(二)教师管理有序(10分)

1.有教师管理相关制度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
2.每年开展教师考核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

1.注重对教师的业务培训。提供上年度输送教师外出学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wps

(略) 校、 (略) 校、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 (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过程管控,提高培训质量,现将《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贵人社规〔2020〕1号)等相关要求,为进 (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培训质量,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原则

(略) 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原则:公开遴选、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工种或承接任务的培训机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遴选范围

(一) (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得开展职业培训所需办学许可证、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 (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各类职业培训 (略) 校。

三、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的办学许可证且职业培训资质在有效期内,并 (略) 的备案手续。
  2. 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 每个培训工种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2名兼职教师。

(四)熟悉自治区、 (略) 、 (略) 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五)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且缴费正常。

(六)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八)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自治区、 (略) 、 (略) 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九)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公开遴选,遴选前在“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及“桂平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略) 校、培训机构根据公告要求,按时提供遴选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度遴选资格。

(三)初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股室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履行告知义务。

(四)现场评审

评审程序: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对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培训后跟踪服务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资格审查、现场评估、综合评审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评审接受监督。

(五)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资格初审、现场评审、考核评估结论,综合评分达80分及以上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即予认定为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对综合成绩未达80分,或未参与遴选的技工、 (略) 校或培训机构,设立评估期,在评估期内可申请不超过5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评估申请,评估分达80分的,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纳入当年度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分未达80分的,年度内不再予以开班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遴选资格(已经遴选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评审资格的。

2.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和巡察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4.其他原因应当予以限制的。

(二)有意承担年度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工作人员及现场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在遴选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明确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在遴选工作中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略) 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2.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自评表

附件1


(略) 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批准设立部门


办学许可证号码


许可证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万元)


机构法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遴选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审批地办学场地规模

自有场地(㎡)

租赁场地(㎡)

租赁期限(年)

理论教室(间)

理论教室面积(㎡)

实操教室(间)

实操场地面积(㎡)








(二)申报参加遴选工种(含创业培训)

序号

遴选工种名称

培训等级

专职教师姓名

兼职教师姓名

管理教师姓名

上一年度培训并取得证书人数

1







2







3







4







5







培训机构
报名承诺

本机构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遴选资料、培训成效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本次遴选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培训机构(签章):
年月日

初审意见

符合遴选条件,通过报名初审。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表报名时单独提交,正反面打印。

附件2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自评表

培训机构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一、基础扎实(10分)

(一)基础资料完备

本项为基本要求,须按规定格式及时填报。

1. (略) 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2)(法人签字、机构盖章)。
2.上一年度年审报告(技工、 (略) 校不用提供)。
3.学校简介(简单介绍学校情况)。


(二)服从管理、沟通顺畅(10分)

由人社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根据上年度培训机构工作配合度进行打分。

1.按时按质报送培训计划、开班材料、合格人员花名册等材料及按要求完成平时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得10分。
2.延时报送1次扣1分。超过三次催促仍不配合报送或报送材料敷衍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3分。
3.报送材料质量差,超三次整改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二、资质过硬(20分)

(一)实训设施设备完善(10分)

1.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运行良好,数量充足(叉车每个班至少2台;养老护理员设备每个班至少5套;其他工种设备至少满足2人一组使用,即至少25套)的,得10分。
2.设施、设备仅能满足基本实训要求的,得5分。
3.设施、设备陈旧,如砧板发霉发黑、电工设备有漏电等不安全情况、直播照明灯不亮、育婴娃娃爆线严重等;数量不足的,一票否决。

根据申报工种提交设施设备清单,附工位及设备照片。
注:根据所提交工种数确定年 (略) 内开展培训的工种,未提交设备清单的工种,不可在年度内开展。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相关工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师资完备(10分)

1.教师资质合格,所有教师资质达到要求的,得5分。教师资质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所提交工种数确定年 (略) 内开展培训的工种,未提交师资的工种,一票否决。
2.专职教师资质过硬,专职教师3人及以上获技师及以上资格的,得2分;1-2人得1分,否则不得分。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为所有专职教师依法参保的(返聘已领取退休待遇教师视为已参保),得3分;专职教师未全部参保不得分。无专职教师参保的,一票否决。

1.教师(含专兼职)汇总表,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汇总表内容:序号、教师姓名、身份证号、教学工种、学历、专业技术等级、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级、专/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社保等。)
2.根据申报工种,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专、兼职教师资质材料: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职老师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予以佐证;兼职老师需提供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予以佐证。
注:每个工种至少2个专职教师、2个兼职教师。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每名教师不超过3个工种的教学,兼职教师签约机构不超过3家。年度内根据培训 (略) 场需求需增加相关工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遴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自评得分

三、管理规范(30分)

(一)教学管理规范(10分)

1.由评审组根据培训班期统计表抽查其中1个班期的培训补贴台账资料,培训班台账完整、与系统信息一致得5分,有台账但信息不一致得2分,无台账则不得分。
2.检查带班老师是否有同时带多个培训班的情况,若无得5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不能超过2个班),若有则不得分。

1.提供上年度所有培训班期统计表(含班期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工种、参加人数、考试人数、补贴人数、带班教师等信息),用于评审组抽查台账、核查带班老师情况。
2.台账仅需提供评审组抽检的班期。
3.每个培训班均有至少1名跟班、带班老师(非上课教师),负责对该培训班的管理。


(二)教师管理有序(10分)

1.有教师管理相关制度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
2.每年开展教师考核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

1.注重对教师的业务培训。提供上年度输送教师外出学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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