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厄多司坦、非布司他等73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浙江 (略)

拟投资2250万元,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的多余产能空间,实施年产厄多司坦、非布司他等73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同时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将现有已建500t/a氧氟沙星项目产能削减至300t/a,30t/a盐酸多奈哌齐项目产能削减至15t/a,腾出部分产能和总量用于本次技改项目。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依托已建1套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微生物预处理+二级生化+MBR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公司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利用厂内已建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 m3/h的RTO处理设施;一般性有机废气经车间外水碱喷淋后,再送至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含卤有机废气经多级冷凝+有机膜分离回收系统预处理后再接入RTO末端设施进一步处理;废水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接入“二级碱喷淋+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再接入末端RTO处理装置处置。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厄多司坦、非布司他等73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浙江 (略)

拟投资2250万元,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的多余产能空间,实施年产厄多司坦、非布司他等73吨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同时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将现有已建500t/a氧氟沙星项目产能削减至300t/a,30t/a盐酸多奈哌齐项目产能削减至15t/a,腾出部分产能和总量用于本次技改项目。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依托已建1套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微生物预处理+二级生化+MBR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公司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利用厂内已建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 m3/h的RTO处理设施;一般性有机废气经车间外水碱喷淋后,再送至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含卤有机废气经多级冷凝+有机膜分离回收系统预处理后再接入RTO末端设施进一步处理;废水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接入“二级碱喷淋+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再接入末端RTO处理装置处置。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