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
治理项目(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 (略) :
你单位报来《长汀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投资项目代码为:2401-*-04-0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 (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新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巡护绿道:本次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建设总长19.36千米,绿道宽度 2.0至3.0米。其中,现有透水砖路面改造2.07千米、现有混凝土路面改造13.45千米、卵石路面改造0.65千米、新建巡护绿道2.73千米、新建栈道 0.46千米。2、配套设施:绿道沿线配套节点入口公园1处,面积850平方米;亲水平台5处;标识管理系统1项;垃圾桶1项;生态修复1项。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27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79万元、预备费60.7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林业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严格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
治理项目(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 (略) :
你单位报来《长汀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投资项目代码为:2401-*-04-0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 (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新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巡护绿道:本次水岸防护林、湿地巡护绿道建设总长19.36千米,绿道宽度 2.0至3.0米。其中,现有透水砖路面改造2.07千米、现有混凝土路面改造13.45千米、卵石路面改造0.65千米、新建巡护绿道2.73千米、新建栈道 0.46千米。2、配套设施:绿道沿线配套节点入口公园1处,面积850平方米;亲水平台5处;标识管理系统1项;垃圾桶1项;生态修复1项。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27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79万元、预备费60.7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林业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严格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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