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07/0908/09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襄阳市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07/0908/09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略) 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07/0908/09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 (略) 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拟调整地块位于春园西路以北、汉江北路以东,详见展板。
二、调整内容
将FC*地块(商务金融用地20904平方米)分割为FC*-1地块和FC*-2地块。其中,FC*-1地块由商务金融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861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略) 支路育英路,并将FC*-2地块(商务金融用地12291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1639平方米)、FC*地块(供电用地1100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8427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1863平方米)、FC*地块(商业用地6628平方米)整合为一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3411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80米。
(略) 支路育英路取消,FC*地块(防护绿地3260平方米)与FC*地块(防护绿地1733平方米)合并为一宗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5307平方米。
FC*地块(中小学用地24564平方米)由九年一贯制学校调整为完全小学(36班),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调整原因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调整申请,该项规划调整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2024年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4年2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
四、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1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电话: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略) 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07/0908/0909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 (略) 中心城区FC0301片区,拟调整地块位于春园西路以北、汉江北路以东,详见展板。
二、调整内容
将FC*地块(商务金融用地20904平方米)分割为FC*-1地块和FC*-2地块。其中,FC*-1地块由商务金融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861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
(略) 支路育英路,并将FC*-2地块(商务金融用地12291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1639平方米)、FC*地块(供电用地1100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8427平方米)、FC*地块(机关团体用地1863平方米)、FC*地块(商业用地6628平方米)整合为一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3411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80米。
(略) 支路育英路取消,FC*地块(防护绿地3260平方米)与FC*地块(防护绿地1733平方米)合并为一宗防护绿地,建设用地面积5307平方米。
FC*地块(中小学用地24564平方米)由九年一贯制学校调整为完全小学(36班),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调整原因
根据樊城区人民政府调整申请,该项规划调整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2024年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4年2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
四、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1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电话: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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