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860吨塑料制品搬迁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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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860吨塑料制品搬迁技改项目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860吨塑料制品搬迁技改项目

(略) 徐霞客镇璜塘新仁路2-8号

(略) (略)

江苏兴盛环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 (略) 徐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兴业路17号,主要从事喷雾器泵的生产,现已形成年产喷雾器泵3000万支的生产能力。

2018年6月25日,该公司“年产8000万支喷雾器泵新建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企业于2019年8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并于2020年5月1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申报(登记编号:*MA1NW7R72D001X)。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购无锡 (略) 3000万只化妆品瓶盖生产线(“年新增3000万只化妆品瓶盖扩建项目”)和200吨塑料轮滑及600吨塑料零部件生产线(“年产塑料滑轮200吨及塑料零部件600吨新建项目”),及其配套注塑机、搅拌机等52台/套生产及辅助设备。现公司拟整厂 (略) 徐霞客镇璜塘新仁路2-8号, (略) (略) 闲置厂房8244平方米进行建设。搬迁后从事喷雾器泵、化妆品瓶盖的生产。搬迁项目建成后,年产喷雾器泵450吨、化妆品瓶盖410吨。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风机分别引入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36t/a。排放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200t/a)和隔套冷却更换废水(367t/a),合计1567t/a,隔套冷却更换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 (略) 恒通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白屈港。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组装机、粉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共计22.57t/a,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投料搅拌工序;废焦化塑料、废包装袋由厂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各类固废均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860吨塑料制品搬迁技改项目

(略) 徐霞客镇璜塘新仁路2-8号

(略) (略)

江苏兴盛环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 (略) 徐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兴业路17号,主要从事喷雾器泵的生产,现已形成年产喷雾器泵3000万支的生产能力。

2018年6月25日,该公司“年产8000万支喷雾器泵新建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企业于2019年8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并于2020年5月1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申报(登记编号:*MA1NW7R72D001X)。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购无锡 (略) 3000万只化妆品瓶盖生产线(“年新增3000万只化妆品瓶盖扩建项目”)和200吨塑料轮滑及600吨塑料零部件生产线(“年产塑料滑轮200吨及塑料零部件600吨新建项目”),及其配套注塑机、搅拌机等52台/套生产及辅助设备。现公司拟整厂 (略) 徐霞客镇璜塘新仁路2-8号, (略) (略) 闲置厂房8244平方米进行建设。搬迁后从事喷雾器泵、化妆品瓶盖的生产。搬迁项目建成后,年产喷雾器泵450吨、化妆品瓶盖410吨。

1、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风机分别引入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36t/a。排放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200t/a)和隔套冷却更换废水(367t/a),合计1567t/a,隔套冷却更换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 (略) 恒通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白屈港。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组装机、粉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共计22.57t/a,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投料搅拌工序;废焦化塑料、废包装袋由厂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各类固废均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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