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
2024年2月20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 | (略) 新吴区观山路36号 | 无锡时代 (略) | 无 (略) | 无锡时代 (略) 拟投资20066万元,利用已有厂房基础设施,部署柔性化智能装备,使产线智能化和自动控制化,提高产品个性化性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现有实验室进行激光切割隐形矫治器的研发,并在生产线上批量应用,在隐形矫治器生产线部署激光切割系统,用激光切割这种非接触式方式取代刀具切割,使切割更加精准。购置国产激光切割系统、机器视觉系统等柔性智能设备,建设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隐形矫治器1亿个。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2)废气:本项目隐形矫治器生产线激光切割产生的非*烷总烃及氮氧化物经设备内部抽风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以95%计)后,进入4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经28m排气筒FQ15-FQ18排放;未捕集到的研发实验室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未捕集到的隐形矫治器生产线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氮氧化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 | (略) 新吴区观山路36号 | 无锡时代 (略) | 无 (略) | 无锡时代 (略) 拟投资20066万元,利用已有厂房基础设施,部署柔性化智能装备,使产线智能化和自动控制化,提高产品个性化性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现有实验室进行激光切割隐形矫治器的研发,并在生产线上批量应用,在隐形矫治器生产线部署激光切割系统,用激光切割这种非接触式方式取代刀具切割,使切割更加精准。购置国产激光切割系统、机器视觉系统等柔性智能设备,建设年产一亿个口腔隐形正畸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协同创新模式应用项目。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隐形矫治器1亿个。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2)废气:本项目隐形矫治器生产线激光切割产生的非*烷总烃及氮氧化物经设备内部抽风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以95%计)后,进入4套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经28m排气筒FQ15-FQ18排放;未捕集到的研发实验室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未捕集到的隐形矫治器生产线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氮氧化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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