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江阴市-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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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江阴市-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技改项目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技改项目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2年03月01日,公司分为新、老厂区,老厂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17号,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主要从事油缸缸筒的制造、销售。目前,企业为追求进一步发展,拟投资2000万元,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现有厂房的基础下,更新淘汰部分原有表面处理设备,新增热镀锌工艺,调整产品方案,进行油缸缸筒、热镀锌护栏的生产。项目完成后,总产能不变,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具备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老厂区(青阳镇锡澄路1317号)关停,不再进行生产,仅在新厂区(青阳镇建工路2号)内进行酸洗、热镀锌等工艺的生产。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生产废水(2862t/a)和生活污水(780t/a)一起(共计3642t/a)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氨、颗粒物)经侧吸+上方布管顶吸集气装置+外设密闭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酸雾吸收塔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另外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排放。

本项目涉及氯化氢、氨、颗粒物等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珩磨机、矫直机、锯床、焊机、冷拔机、车管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90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焊渣、不合格品,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皂化液、废酸液、污泥(含槽渣)、含铁污泥、废助镀液、含锌粉尘、锌渣、锌灰、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0510-*

*@*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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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技改项目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2年03月01日,公司分为新、老厂区,老厂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17号,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主要从事油缸缸筒的制造、销售。目前,企业为追求进一步发展,拟投资2000万元, (略) 青阳镇建工路2号现有厂房的基础下,更新淘汰部分原有表面处理设备,新增热镀锌工艺,调整产品方案,进行油缸缸筒、热镀锌护栏的生产。项目完成后,总产能不变,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具备年产油缸缸筒2500吨、热镀锌护栏2500吨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老厂区(青阳镇锡澄路1317号)关停,不再进行生产,仅在新厂区(青阳镇建工路2号)内进行酸洗、热镀锌等工艺的生产。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生产废水(2862t/a)和生活污水(780t/a)一起(共计3642t/a)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氨、颗粒物)经侧吸+上方布管顶吸集气装置+外设密闭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酸雾吸收塔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另外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排放。

本项目涉及氯化氢、氨、颗粒物等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珩磨机、矫直机、锯床、焊机、冷拔机、车管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90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焊渣、不合格品,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皂化液、废酸液、污泥(含槽渣)、含铁污泥、废助镀液、含锌粉尘、锌渣、锌灰、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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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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