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4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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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肿瘤)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11:25:24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11:25:24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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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肿瘤)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11:25:24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11:25:24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浙 (略) (略) (略) (肿瘤)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
监督电话:0551-*
地 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浙 (略) (略) (略) (肿瘤)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子湖区(学翰路以西,学苑路以南,规划G21路以东,规划D-7路以北)。
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放疗科。位于医疗综合楼A区的负二层,设有4间加速器机房、2间模拟定位机机房及辅助用房,新增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15MV,电子最大能量22MeV)、1台模拟定位CT和1台X线模拟定位。
2.核医学科,设置3个场所。(1)核素制备和核素治疗场所位于医疗综合楼A区负一层,其中核素制备区域拟新增1台自屏蔽回旋加速器(质子最大能量12MeV,束流100μA)制备F-18、C-11、N-13三种放射性药物用于显像诊断;核素治疗区域拟使用I-131核素开展*测、*亢治疗和*癌治疗,使用Lu-177开展前列腺癌和其他恶性肿瘤治疗。整个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47E 09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核素诊断场所位于医疗综合楼A区一层,使用Tc-99m核素进行SPECT/CT显像诊断;使用F-18、C-11、N-13三种核素进行PET显像诊断;使用Sr-89核素和Ra-223核素用于骨转移癌治疗;使用P-32核素进行血液病治疗和敷贴治疗(自制);对Y-90手术场所所需Y-90核素和Tc-99m核素进行测活质控。整个场所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4.25E 08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3)Y-90手术场所位于医疗综合楼A区四层,包含DSA手术室(手术中心15号手术室)、废物间、储源室、抽吸室、卫生通过间各1间,使用Y-90和Tc-99m用于肝癌治疗,Y-90手术场所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操作量为3.01E 07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3.手术中心。位于医疗综合楼A区4层,设4间手术室(手术室12-15),配套使用4台DSA(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250mA)。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早生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废水、建筑废弃物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对施工噪声、扬尘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影响范围有限,少量废水、固体 (略) 主题工程设置的相关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运行期环境影响
(1)辐射影响
根据理论估算结果,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屏蔽墙、顶棚、防护门的防护设计能够满足辐射防护要求,核医学科工作人员、病人、药品流向和各区域划分符合标准要求,运行过程中机房屏蔽墙和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率均能够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中关注点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周围50m范围内辐射环境保护目标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能满足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拟安装使用的直线加速器和CT机运行时均会产生X射线,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少量臭氧、氮氧化物和感生放射性物质,机房设有送排风系统,通风换气措施符合标准要求。产生的少量臭氧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少量氮氧化物对外环境影响极小;空气活化产生的放射性气体主要放射性核素为C-11、N-13和O-15,半衰期分别为20.39min、10.0min、2.0min,这些核素的产生的量都较小,半衰期较短,在短时间内,便可衰变到可忽略的水平。核医学核素制备场所、核素治疗场所和核素诊断场所各风管线均设有截止阀,防止空气倒流,以保证场所微负压,每支排风总管排风口均设活性炭吸附装置。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新风机和排风机,采取降噪隔音措施、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此部分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经预测本项目运行后,在叠加主体工程噪声贡献值后,医院厂界南侧、西侧、北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医院厂界东侧4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手术中心医疗废水和核医学科解控后的放射性废水;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主要是门诊、患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清洗污染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等;被活化的直线加速器冷却水。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在衰变池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对于槽式衰变池贮存方式的要求后,可直接解控排放, (略) 拟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医院90Y手术场所放射性废水产生的废水单独收集,事故应急废液采用专用2个放射性废液铅罐,满罐后转移至放射性固废间进行存放,两个铅罐交替使用。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放疗科直线加速器产生的废靶,核医学科控制区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含核医学科核素制备、核素治疗、核素诊断及90Y手术场所门诊、住院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回旋加速器产生的废靶、废树脂等材料,退役校准源,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手术中心DSA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
直线加速器和回旋加速器产生的废靶等材料经在废物间贮存满足清洁解控水平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弃的68Ge放射源及其包装暂存于储源室保险箱,由源生产厂家回收;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贮存在核医学科废物间的废物衰变箱内,达到清洁解控标准后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医院主体 (略) 西北角建设医疗废物间,医疗废物集中暂存在医疗废物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不开展公众参与。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取得龙子湖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310-*-04-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