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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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略)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3)建设地点: (略) 寺河乡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 (略) 寺河乡,坝址位于坝底河支流孟家河上游, (略) 区约50公里,竹园沟水库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84km2,总库容180万m3。工程总投资11706.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0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398-*

通讯地址: (略) 富士路中段

三、环境影响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文化宫路31号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2月20日

, (略)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略)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3)建设地点: (略) 寺河乡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寺河孟家河竹园沟水库工 (略) 寺河乡,坝址位于坝底河支流孟家河上游, (略) 区约50公里,竹园沟水库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84km2,总库容180万m3。工程总投资11706.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0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398-*

通讯地址: (略) 富士路中段

三、环境影响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文化宫路31号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2月20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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