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天津三 (略) |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源道7号C区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天津三 (略) 现有一期工程,购置冲压生产线,年产汽车用配件水冷板半成品75万片,目前一期工程处于建设中。 (略) 场变化情况,公司拟对一期工程水冷板半成品进一步加工,生产水冷板成品后再进行外售。因此公司拟投资9964.93万元,利用现有一期工程租赁厂房闲置区域,建设“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项目”。本项目拟购置脱脂机、钎焊炉、涂胶机、钝化机等设备,对一期工程生产的水冷板半成品进行热脱脂、钎焊、涂胶、钝化等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水冷板成品75万片。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周期短暂,环境影响随着装修及安装设备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热脱脂油雾废气经真空脱脂机炉内配套的真空泵抽气后进入设备配套“二级冷凝”装置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钎焊废气经钎焊炉顶部管路引出后进入设备配套“活性氧化铝吸收”装置处理 后经2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钎焊炉燃烧器天然气经低氮燃烧,燃气废气由管路引出后经22m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钝化酸雾经水槽槽盖顶部集风管道收集,由“碱喷淋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5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气筒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制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钝化废水(含清洗水)、循环冷却排水、碱喷淋系统排水。其中钝化废水(含清洗水)、碱喷淋系统排水经“中和+絮凝沉淀装置”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直接经污水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排水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全厂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 55dB(A))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集尘灰、废活性氧化铝、喷钎废液、钝化槽渣、废液压油、热脱脂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沾染物、废油桶、废胶桶、废冷却液、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活性氧化铝收集后委托城管委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集中清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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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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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天津三 (略) |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源道7号C区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天津三 (略) 现有一期工程,购置冲压生产线,年产汽车用配件水冷板半成品75万片,目前一期工程处于建设中。 (略) 场变化情况,公司拟对一期工程水冷板半成品进一步加工,生产水冷板成品后再进行外售。因此公司拟投资9964.93万元,利用现有一期工程租赁厂房闲置区域,建设“三花新能源汽车电池水冷板生产线二期项目”。本项目拟购置脱脂机、钎焊炉、涂胶机、钝化机等设备,对一期工程生产的水冷板半成品进行热脱脂、钎焊、涂胶、钝化等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水冷板成品75万片。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周期短暂,环境影响随着装修及安装设备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热脱脂油雾废气经真空脱脂机炉内配套的真空泵抽气后进入设备配套“二级冷凝”装置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钎焊废气经钎焊炉顶部管路引出后进入设备配套“活性氧化铝吸收”装置处理 后经2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钎焊炉燃烧器天然气经低氮燃烧,燃气废气由管路引出后经22m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钝化酸雾经水槽槽盖顶部集风管道收集,由“碱喷淋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5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气筒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制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钝化废水(含清洗水)、循环冷却排水、碱喷淋系统排水。其中钝化废水(含清洗水)、碱喷淋系统排水经“中和+絮凝沉淀装置”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直接经污水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排水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全厂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 55dB(A))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集尘灰、废活性氧化铝、喷钎废液、钝化槽渣、废液压油、热脱脂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沾染物、废油桶、废胶桶、废冷却液、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活性氧化铝收集后委托城管委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集中清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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