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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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我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一)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完成了整改验收工作,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2011年投运,201 (略) 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拆除垃圾减量化厂房及设备,垃圾未经分拣直接填埋,现库区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堆存垃圾约300万立方米,雨污未分流,积存有大量垃圾渗滤液,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迟迟未开工建设,至今仍处于前期招商融资阶段。

二、整改目标: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填埋作业,加快渗滤液处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整改措施:1. 规范填埋作业。合理划分填埋区域,分单元分层作业,对作业单元外的垃圾堆体进行整型覆盖,加大消毒药剂喷散数量及频次。2. 完善相关设施。完成截洪沟建设和修缮,避免雨水进入已覆盖的垃圾堆体。更换渗滤液调节池浮动盖,防止异味扩散。完成道路、排水系统等设施修缮,改善厂区环境。3. 加快处理积存渗滤液。依托现有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并增设临时应急处理设备,确保2022年6月底前场区内渗滤液位大幅降低,处于安全可控范围。4. 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5. 深入调查失职失责问题,厘清责任,依据有关党纪、政务责任追究规定,严肃、精准、有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严格按照填埋作业方案规范作业,合理规划3个填埋区域,分单元分层碾压作业。除作业单元外,其他填埋区全部完成覆膜苫盖,覆膜面积11.75万平方米。每日定时除臭灭蝇2次,完成调节池浮动盖更换,异味得到有效控制。2.完成2.2公里雨排管线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源头减量。完成1.7公里混凝土环场道路建设,厂容厂貌有效改善。3.场区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并持续增设应急处理设备,提升渗滤液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设置液位计5个,平均数值低于30厘米,渗滤液处于安全可控状态。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30日完成土建工程、10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12月29日3炉2机全部投入试运行,现已焚烧处理垃圾10万余吨,市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全焚烧, (略)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验收情况: (略) 城管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材料审查,于2024年1月12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1月3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1日

我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一)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完成了整改验收工作,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2011年投运,201 (略) 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拆除垃圾减量化厂房及设备,垃圾未经分拣直接填埋,现库区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堆存垃圾约300万立方米,雨污未分流,积存有大量垃圾渗滤液,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迟迟未开工建设,至今仍处于前期招商融资阶段。

二、整改目标: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填埋作业,加快渗滤液处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整改措施:1. 规范填埋作业。合理划分填埋区域,分单元分层作业,对作业单元外的垃圾堆体进行整型覆盖,加大消毒药剂喷散数量及频次。2. 完善相关设施。完成截洪沟建设和修缮,避免雨水进入已覆盖的垃圾堆体。更换渗滤液调节池浮动盖,防止异味扩散。完成道路、排水系统等设施修缮,改善厂区环境。3. 加快处理积存渗滤液。依托现有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并增设临时应急处理设备,确保2022年6月底前场区内渗滤液位大幅降低,处于安全可控范围。4. 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5. 深入调查失职失责问题,厘清责任,依据有关党纪、政务责任追究规定,严肃、精准、有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严格按照填埋作业方案规范作业,合理规划3个填埋区域,分单元分层碾压作业。除作业单元外,其他填埋区全部完成覆膜苫盖,覆膜面积11.75万平方米。每日定时除臭灭蝇2次,完成调节池浮动盖更换,异味得到有效控制。2.完成2.2公里雨排管线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源头减量。完成1.7公里混凝土环场道路建设,厂容厂貌有效改善。3.场区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并持续增设应急处理设备,提升渗滤液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设置液位计5个,平均数值低于30厘米,渗滤液处于安全可控状态。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30日完成土建工程、10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12月29日3炉2机全部投入试运行,现已焚烧处理垃圾10万余吨,市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全焚烧, (略)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验收情况: (略) 城管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材料审查,于2024年1月12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1月3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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