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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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 (略) 办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学法治思想。 局党组把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入学法治思想,切实把学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提升专题培训班, (略) 纪委监委、 (略) 领导作了廉政教育及依法履职方面的相关辅导,市委党校讲师就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细致解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3.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2023年,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多次深入到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群众诉求事宜。坚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一是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 (略) 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2024 (略) 委九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 (略) 委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工作的决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 (略) 上下更好处理保护资源与推动发展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在白银落地生根。加快科技成果运用,在实景三维白银建设、矿产资源监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然资源执法等方面,深化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全市现有耕地795.81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3.11万亩, (略) 上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三是严格国土空间管制,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严肃规划执行,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按批准 (略) (略) 政府待审批。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制定印发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略) 标定地价成果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严格落实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到期采矿权实行有偿延续, (略) 场配置率100%;印发《关于推进矿业权办理助力矿山企业纾难解困相关工作的通知》,助力矿山企业纾难解困, (略) 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合理配置土地、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生态修复项目,高效服务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四是“登记难”化解圆满完成。全市化解小区126个,涉及房屋20410套,首次化解率、转移登记率均为100%,全市总体登记率95.63%,累计办理转移登记19518套,全市2个集体、7名 (略) 上表彰。20 (略) 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在靖 (略) 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颁发仪式, (略) 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为进 (略)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为维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益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2.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市资审发〔2023〕3号),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完善实施规范,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确保事项同源,同时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晰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政务服务承诺书》实行承诺制,实施“容缺预审制度”,方便办事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略) 级不动产登记统建平台服务支撑能力,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高频服务事项的“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扩大电子证照的使用、集成化办理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3.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所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事项,对照行业标准要求,认真梳理相关事项权限层级,形成了《 (略) 自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权限层级汇总表》,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正负面清单的通知》,明确执行标准。2023年5月, (略) 政府办《关于填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等三项清单的通知》要求,重新审定《进驻政务中心负面清单》,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清单化管理,推动清单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略) 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4. 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同 (略) 场主体要素需求,优化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要素供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工作制度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系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及时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 (略) 自然资源“两轻一免”清单》制度, (略) 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情况。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规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第三方评估,坚持把合法性审查引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2023年我局负责起草的《 (略)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 (略) 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予以印发。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固定的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案件复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化平台运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略) 、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刑事不起诉案件中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统筹制定了《202 (略) 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发布完成抽查计划任务3项,检查从事 (略) 场主体7家、采矿权人15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2 (略) 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并调阅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案 (略) 级评查, (略) 局相关科室对2022年已办结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 (略) 自然资源厅优秀案卷5件,上报部级优秀案卷1件,以提升办案质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2023年,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13件,完成行政应诉案件1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处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妥善解决白银 (略) 历史遗留土地问题。

(六)强化创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情况。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创新,强化卫片执法检查,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建设并推行使用“ (略) 自然资源巡查监测系统”,全力推动执法巡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前介入”,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力量, (略) 县(区)财政投入经费350万元,为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测距仪、无人机、便携式卫星电话等设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紧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卫片执法等方式,2 (略) 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2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70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2件,罚没款4576.37万元,没收违法构筑物339.2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6.3万平方米,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七)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精心组织宣传法治思想,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坚持在日常执法中抓宣传,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安全检查、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面对面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据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2023年11月,省市自然资 (略) 住建、农业农村部门在靖远县 (略) 市县“送设计下乡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邀请专家从乡村振兴路径探索、耕地保护、村庄编制实施管理等三个专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略) 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践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干部学法计划》,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安排落实专题学法、党员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 (略) 自然资源系统能力水平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动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理念、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 (略) 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监管对象发生变化,执法监察任务更加艰巨;重审批轻监管、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持续推进“两轻一免”清单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行开门办公,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和有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二)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略) 自然资源巡查监测系统的推行运用,从抓日常巡查入手,及早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抓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 (略) 办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学法治思想。 局党组把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入学法治思想,切实把学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提升专题培训班, (略) 纪委监委、 (略) 领导作了廉政教育及依法履职方面的相关辅导,市委党校讲师就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细致解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3.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2023年,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多次深入到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群众诉求事宜。坚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一是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 (略) 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2024 (略) 委九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 (略) 委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工作的决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 (略) 上下更好处理保护资源与推动发展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在白银落地生根。加快科技成果运用,在实景三维白银建设、矿产资源监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然资源执法等方面,深化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全市现有耕地795.81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3.11万亩, (略) 上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三是严格国土空间管制,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严肃规划执行,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按批准 (略) (略) 政府待审批。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制定印发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略) 标定地价成果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严格落实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到期采矿权实行有偿延续, (略) 场配置率100%;印发《关于推进矿业权办理助力矿山企业纾难解困相关工作的通知》,助力矿山企业纾难解困, (略) 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合理配置土地、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生态修复项目,高效服务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四是“登记难”化解圆满完成。全市化解小区126个,涉及房屋20410套,首次化解率、转移登记率均为100%,全市总体登记率95.63%,累计办理转移登记19518套,全市2个集体、7名 (略) 上表彰。20 (略) 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在靖 (略) 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颁发仪式, (略) 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为进 (略)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为维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益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2.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市资审发〔2023〕3号),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完善实施规范,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确保事项同源,同时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晰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政务服务承诺书》实行承诺制,实施“容缺预审制度”,方便办事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略) 级不动产登记统建平台服务支撑能力,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高频服务事项的“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扩大电子证照的使用、集成化办理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3.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所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事项,对照行业标准要求,认真梳理相关事项权限层级,形成了《 (略) 自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权限层级汇总表》,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正负面清单的通知》,明确执行标准。2023年5月, (略) 政府办《关于填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等三项清单的通知》要求,重新审定《进驻政务中心负面清单》,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清单化管理,推动清单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略) 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4. 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同 (略) 场主体要素需求,优化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要素供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工作制度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系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及时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 (略) 自然资源“两轻一免”清单》制度, (略) 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情况。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规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第三方评估,坚持把合法性审查引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2023年我局负责起草的《 (略)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 (略) 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略) 政府予以印发。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固定的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案件复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化平台运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略) 、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刑事不起诉案件中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统筹制定了《202 (略) 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发布完成抽查计划任务3项,检查从事 (略) 场主体7家、采矿权人15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2 (略) 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并调阅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案 (略) 级评查, (略) 局相关科室对2022年已办结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 (略) 自然资源厅优秀案卷5件,上报部级优秀案卷1件,以提升办案质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意见和投诉,按时办理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2023年,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13件,完成行政应诉案件1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处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妥善解决白银 (略) 历史遗留土地问题。

(六)强化创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情况。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创新,强化卫片执法检查,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建设并推行使用“ (略) 自然资源巡查监测系统”,全力推动执法巡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前介入”,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力量, (略) 县(区)财政投入经费350万元,为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测距仪、无人机、便携式卫星电话等设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紧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卫片执法等方式,2 (略) 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2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70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2件,罚没款4576.37万元,没收违法构筑物339.2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6.3万平方米,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七)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精心组织宣传法治思想,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坚持在日常执法中抓宣传,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安全检查、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面对面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据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2023年11月,省市自然资 (略) 住建、农业农村部门在靖远县 (略) 市县“送设计下乡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邀请专家从乡村振兴路径探索、耕地保护、村庄编制实施管理等三个专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略) 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践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干部学法计划》,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安排落实专题学法、党员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 (略) 自然资源系统能力水平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动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理念、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 (略) 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监管对象发生变化,执法监察任务更加艰巨;重审批轻监管、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持续推进“两轻一免”清单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行开门办公,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和有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二)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略) 自然资源巡查监测系统的推行运用,从抓日常巡查入手,及早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抓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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