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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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

传  真:0518-*

通讯地址: (略) 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 (略) (略) 年产650立方气凝胶毡及65吨气凝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欧野.pdf


连环表复〔2024〕4007号

2024.2.4

2

关 (略) (略) 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城发污水处理厂-书4002.pdf


连环审〔2024〕4002号

2024.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

传  真:0518-*

通讯地址: (略) 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 (略) (略) 年产650立方气凝胶毡及65吨气凝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欧野.pdf


连环表复〔2024〕4007号

2024.2.4

2

关 (略) (略) 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城发污水处理厂-书4002.pdf


连环审〔2024〕4002号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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