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联化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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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联化新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年产250吨氨氟酸*酯盐酸盐(LT668)技改项目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68万元,对已建LT668项目进行技改,利用已建车间和现有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并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台州联化公用工程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后现有已建LT668项目作为“以新带老”削减淘汰。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依托台州联化已建一套3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厌氧+两段生化+MBR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台州联化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一车间氨化反应产生的废气经新建5000m3/h酸喷淋+水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其他有机废气经车间外多级水喷淋或水碱喷淋后,再送至台州联化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台州联化已建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年产250吨氨氟酸*酯盐酸盐(LT668)技改项目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68万元,对已建LT668项目进行技改,利用已建车间和现有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并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台州联化公用工程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后现有已建LT668项目作为“以新带老”削减淘汰。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依托台州联化已建一套35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采用厌氧+两段生化+MBR为主工艺;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CODcr≤500mg/L。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台州联化废水总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一车间氨化反应产生的废气经新建5000m3/h酸喷淋+水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其他有机废气经车间外多级水喷淋或水碱喷淋后,再送至台州联化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台州联化已建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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