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4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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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17:18:24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17:18:24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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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17:18:24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17:18:24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合肥中科离子 (略)
环评单位:六安渌源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的销售(含建造)、安装调试及后续的运行维护活动,不包括用户单位质子治疗系统使用场所的土建施工和临床使用。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包括加速器子系统(主要包括SC240超导回旋加速器)、治疗子系统(主要包括1个固定治疗室和最多3个旋转治疗室)、与本系统配合使用的其他设备(治疗计划系统和肿瘤信息管理系统)和辅助设施(供电及地线、供水、通风、供气等公用设施和辐射屏蔽、安全联锁、辐射监测、衰变池等安全防护设施)。年最大销售量和安装调试量为2台,引出质子束流最大为240MeV,1000nA。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辐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生产安装阶段、调试运行阶段。项目涉及到的辐射工作场所有两类,分为中科离子场所和用户使用场所。加速器子系统调试阶段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合理划分控制区、监督区,根据标准设计并建造(本次评价仅给出典型屏蔽设计)辐射屏蔽墙,工艺电缆及循环水管道等管线采用预埋套管或在墙体内预留迷道形式并设计成“Z”型或“U”型弯折穿越内部屏蔽墙体,加速器室、输运线室、固定治疗室和旋转治疗室均设置迷道,门-机/源联锁和急停按钮等多重冗余的辐射安全联锁,对人员采取控制时间、增长距离和增加个人防护等手段。联合以上措施,场所的辐射水平、工作人员及公众受照剂量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放射性废气:质子治疗系统运行期间将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其主要放射性核素为13N 、15O 、 11C和 41Ar。本项目典型设计采用新风-排风系统,加速器运行时,屏蔽机房内保持 4 次/h 的通风频率等措施,3个排气口最大落地浓度点均为175m,因空气吸入内照射和空气浸没外照射造成的公众年剂量贡献最大值为4.53E-03mSv/a,低于本项目剂量管理约束值(即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a),对周边公众影响是极其轻微的。
3、放射性废液: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废液主要是活化的冷却水。去离子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形成的放射性核素中除7Be、3H 外,其余核素的半衰期都低于20.39min,放置4h后可自行衰变至较低水平,影响可以忽略。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冷却水闭路循环不排放,只是在设备检修或发生冷却水泄漏事故的情况下才需要排放。用户单位应在适合位置设置暂存水池(总容量大于 10m3),满足活化冷却水的暂存要求。放射性废液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加速器运行、维修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活化元器件、废冷却水过滤滤芯及离子交换树脂及其它耗材,年产生量不超过75kg,预计不超过0.5m3。放射性固体废物由中科离子辐射工作人员负责从质子治疗系统中取出,根据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并参照《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GB11928-1989)相关要求,分类暂存于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并做好后续处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采用了网络平台公开、 报纸公开、 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2023 年 11 月 30 (略) 网站上发布了首次信息公示; 2023 年 12 月14 日通过建 (略) 网站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并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2月 18 日在《安徽日报》 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2023年 12 月 27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落实其相关管理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