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地块行政审批公示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地块行政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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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ZH-06-02地块)行政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ZH-06-02地块) | ||||||
申请单位 | 贵安新区 (略) | ||||||
建设地点 | 贵安新区湖潮乡天河潭大道交禁竹衡西南侧ZH-06-02地块 | ||||||
项目建筑性质 | 工业建筑 | ||||||
项目申报类别 | 方案变更 | ||||||
审批部门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公示类别 | 批前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共计7个工作日 | ||||||
公示地点 | 项目现场及贵安新区官网 | ||||||
公示网站 | http://** | ||||||
公示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ZH-06-02地块总规划指标: 净建设用地面积:*.59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大于24m;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不小于1454.31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配建)。 ZH-06-02 (略) 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6%;SS消减率:不小于52%。 本次拟批准的ZH-06-02地块规划指标:净建设用地面积:*.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88平方米(其中:厂房*.64平方米,配套设施23965.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3473.29平方米;容积率:1.37;建筑密度:63.10%;绿地率:4.75%;停车位:859个;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1456.05平方米;最高建筑物建筑高度:23.95m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6%,SS消减率为57.8%。 | ||||||
该项目拟批准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通过书面或者官网(附有效联系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
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略) 民中心城乡建设局 | |||||||
工程科(205办公室) | 联系人:付文豪联系电话:0851-* | ||||||
综合科(509办公室) | 联系人:袁辛联系电话:0851-* |
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ZH-06-02地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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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ZH-06-02地块)行政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ZH-06-02地块) | ||||||
申请单位 | 贵安新区 (略) | ||||||
建设地点 | 贵安新区湖潮乡天河潭大道交禁竹衡西南侧ZH-06-02地块 | ||||||
项目建筑性质 | 工业建筑 | ||||||
项目申报类别 | 方案变更 | ||||||
审批部门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公示类别 | 批前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共计7个工作日 | ||||||
公示地点 | 项目现场及贵安新区官网 | ||||||
公示网站 | http://** | ||||||
公示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ZH-06-02地块总规划指标: 净建设用地面积:*.59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大于24m;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不小于1454.31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配建)。 ZH-06-02 (略) 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6%;SS消减率:不小于52%。 本次拟批准的ZH-06-02地块规划指标:净建设用地面积:*.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88平方米(其中:厂房*.64平方米,配套设施23965.24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3473.29平方米;容积率:1.37;建筑密度:63.10%;绿地率:4.75%;停车位:859个;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1456.05平方米;最高建筑物建筑高度:23.95m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6%,SS消减率为57.8%。 | ||||||
该项目拟批准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通过书面或者官网(附有效联系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
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略) 民中心城乡建设局 | |||||||
工程科(205办公室) | 联系人:付文豪联系电话:0851-* | ||||||
综合科(509办公室) | 联系人:袁辛联系电话:0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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