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机抽取四川省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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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机抽取四川省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 (略) 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取固定价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项目内容: (略) 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万*仟元整(¥:44000元)。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附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务局二楼)

2.报名时间:**日-**日,每日8:30-12:00,14:3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日09时30分,泸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随机抽取当日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六、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抽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日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 (略) 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取固定价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项目内容: (略) 泸县马溪河毗卢镇长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万*仟元整(¥:44000元)。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附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务局二楼)

2.报名时间:**日-**日,每日8:30-12:00,14:3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日09时30分,泸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随机抽取当日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六、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抽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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